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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人友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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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星期我本来打算写点现代美国生活令人痛恨的方面,或者其他什么。这时候,布莱森太太(恕我直言,她是位受人尊敬的女士)给我端来一杯咖啡,顺便读了读电脑屏幕上的头几行,然后嘟囔着“可恨、可恨、可恨”,然后拖着步子转身走了。

“请再说一遍,我带露的英伦玫瑰。”我叫她。

“你老是在那个专栏里抱怨。”

“可是这个世界的问题需要纠正,博阿迪西亚的女儿,我那甘美诱人、脸泛桃花的美人儿,”我又平静地添了一句,“还有,抱怨就是我的工作。”

“你也只会抱怨。”

对不起,这话可说得不太对。我相信在这些专栏文章里我曾经赞扬过美国的厨房垃圾处理器,而且我清楚地记得表扬过镇上邮局,因为在它“顾客回馈日”给我提供免费点心。可是她的观点也有点道理。

美国人的生活中有很多精彩的东西值得称赞,比如我能想起的就有《权利法案》《信息自由法案》以及免费续杯这三点——可是这三样没有哪一点比美国人的热情友善更加显而易见。

我们刚搬来新罕布什尔州这个小镇的时候,居民欢迎我们的那种热情架势让我们觉得,好像以前他们的生活中就是因为没有我们而一直郁郁寡欢一样。他们送给我们蛋糕、馅饼还有美酒。不止一个人对我们说:“你们就是花大价钱买下史密斯房子的人吧。”我想这大概是新英格兰传统欢迎辞吧。我们的隔壁邻居得知我们要外出就餐时,便提出异议,他们声称搬到新家的第一个晚上就去餐馆吃饭实在让人看不下去,然后坚持让我们去他们家吃晚饭,似乎喂饱多出来的六张嘴简直不费吹灰之力一样。

那时我们的家具正在集装箱里,从利物浦漂洋过海经埃及塞得港、肯尼亚蒙巴萨岛以及厄瓜多尔的加拉帕戈斯群岛一路运往波士顿途中,因此我们暂时没有睡觉的床,没有坐的椅子,也没有吃饭的餐具。当这个消息在镇上传开的时候,就不断地有热情友好的陌生人(有些人自那以后我就再也没有见过)从四面八方川流不息地把东西搬上门,给我们送来椅子、台灯、桌子,甚至还有一台微波炉。

这简直让人惊讶万分,而且一直都如此。今年圣诞节我们去英国待了十天,回到美国家中已是深夜时分了,肚子饿了打开冰箱一看,居然有位好心的邻居给我们准备好了必需品和糖果,花瓶里还添了水换上了新鲜的花。这种事情从未间断过。

不久前我和孩子去达特茅斯学院看篮球比赛,我们到的时候比赛正要开始,售票窗口前排起了长队,我们跟了一条队伍。一会儿,有个人走到我跟前说:“你是排队等买票吗?”

“不是,我站在这里是让队伍显得更长。”我的第一反应是这个回答,不过我当然不能这么说,于是我说,“是的。”

“你把这个拿着吧。”他说着就塞了两张票给我。

我总是对时势做出愚蠢的错误理解,长此以往,我的第一反应就是:这里面肯定有鬼。“多少钱?”我警惕地问。

“不是,不是,你就拿着吧,是免费的。我们看不了比赛,你看。”他指了指外面的车,已经发动起来了,有位女士坐在乘客座位上。

“真的吗?”我说,“那太感谢你们了!”然后我突然想起一个问题,便追问:“你们特地开车到这里来送出两张票吗?”

“不这样的话,票就浪费了,”他带点歉意地说,“好好欣赏比赛。”

我们镇上最为特别的一点就是没有犯罪事件,我是说,一起罪案都不曾发生过。大家会随意地把价值500美元的自行车斜靠在树下就去购物。如果有人真的偷了车,我想车主肯定会跟在贼后面边跑边喊:“用完之后,麻烦请你还到威尔逊大街32号好吗?注意第三挡——有点不太活络。”

这里没有人给任何东西上锁,我第一次到这里来的时候着实被吓了一跳。房产经纪人带我去看房子,停车时她从不锁车门;甚至是我们去餐馆用餐,她还是不锁,还把手机留在司机座位上,后座上还有几个购物袋。

看某座房子的时候,她发现带错钥匙了,然后自信地说:“后门应该没锁。”果然如此。我后来才意识到在这里所有这些都再正常不过了。我们认识的有些人出去度假根本不锁大门,也不知道他们家的大门钥匙在哪儿,甚至根本搞不清他们究竟还有没有大门钥匙。

现在你可能会动脑筋想,为什么这地方没有成为盗贼的天堂呢?我想原因有两个:首先,这里没有可以销赃的地方。如果你在新罕布什尔州悄悄走近某人问:“要汽车音响吗?”那人一定会盯着你看,仿佛你是个疯子,然后回答:“不要,我已经有汽车音响了。”接着他们会向警察报案——第二点就是——警察会跑过来向你开枪。

当然,这里的警察不会朝人开枪,因为没有罪案他们犯不着开枪。这就是良性循环的一个例子,尽管罕见,但令人内心温暖。我们也慢慢习惯了这一切,不过刚搬来不久,我曾经对一位在纽约大都市长大,却在这里住了二十年的女士感叹这里的友善宁静。她用手扶住我的胳膊,似乎要分享一个大秘密一般对我说:“亲爱的,你已经不在真实世界里了,你在新罕布什尔。”

[1] 博阿迪西亚,Boadicea也作Boudicca,是凯尔特人神话传说中东英格兰部落女王,曾反抗罗马统治,失败后,以服毒自尽告终。

[2] 《权利法案》,Bill of Rights,美国宪法的第一到第十条修正案,由1789年美国第一届国会批准通过,保障了美国人民的宗教信仰、言论、携带武器、诉讼审判等方面的自由。

[3] 《信息自由法案》,Freedom of Information Act,规定政府如果拒绝提供信息,必须说明理由,否则公众可以向法院起诉政府,该法案1966年在美国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