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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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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你出个谜语:内华达和厕所区别何在?答案是:你宁可去冲厕所。

在各州中,内华达拥有最高的犯罪率,最高的强奸犯罪率,最高的高速公路车祸死亡率,其暴力犯罪率屈居第二(仅仅落后于纽约),它是淋病的第二高发区(第一把交椅被阿拉斯加占据),流浪汉群体最庞大——这个州差不多80%的居民都不是本地出生。它拥有比美国其他各州更庞大的妓女队伍。它拥有贪污腐败的悠久历史,犯罪组织盘根错节、勾结紧密。韦恩·牛顿则是最当红的明星。明白了这些,你就能理解我从犹他州进入该州州界时为什么会忐忑不安了。

但是到拉斯维加斯后,我就把不安抛到了九霄云外。我眼花缭乱了,不眼花缭乱也不可能。天色已近傍晚,太阳低垂着,气温还停留在80多华氏度,大道上却已经挤满了快乐的休假人群,这些人衣着干净体面,鼓囊囊的口袋里塞满了钱,在大如航空集散站的各赌场前徘徊流连。看起来都兴高采烈并带点儿诡异的勃勃生气。我原来以为这里不过就是些妓女和坐加长凯迪拉克的花花公子——就是那种脚蹬白皮鞋,把外套披在肩上的人,但触目所及却都是些如你我一样的普通人,都是穿一堆尼龙和“维可牢”尼龙制品的人。

我在大道上较廉价的一端找了家宾馆,要了间房,把自己从头到脚洗了一通,然后扑上一身爽身粉,穿上我最干净的T恤,带着有点儿刺痛的洁净皮肤和孩子一般的兴奋径直出门去。连着好几天开车在荒漠上疾行之后,你特别需要来点儿什么刺激,拉斯维加斯也确实能提供这种刺激。现在,在烘箱一样干燥的夜晚空气中,赌场的灯光大放光明——百万盏灯共同喷发出光怪陆离的彩墙和光影,涌动着激动兴奋、面红耳赤、饥渴难耐以及渴望大展身手等种种躁动,这一切都争相引诱着我,引诱着我口袋里的硬币。我从没见过这样的景象。那简直是视觉的狂欢,是一种三维空间的幻象,是电力工程师的高潮春梦。那正和我期盼的一模一样,只是都夸张了十倍。

宾馆和赌场的名字都奇怪地相似:恺撒宫、沙丘、沙子、沙漠旅店。最让我意外的——最让大多数人意外的——就是有很多空地。在一片磐石一样密集的喧闹中,间或散落着一些静悄悄的沙漠,面积大都有3/4平方英里,像一个个幽暗寂静的小口袋,正等着被开发。当你走过一家或两家赌场,看到那么多钱就那么倒进去,就像从大车上倾泻砂石一样,你很难相信世界上还会有余钱填进更多的赌场。然而,赌场却一直建造个没完没了,人类的贪婪永无止境,我的也一样。

我进了恺撒宫。这座赌场离街道很远,但竟有一条活动人行道把我运到了那里,这让我着实印象深刻。里面的氛围有种强烈的虚幻感。室内装饰成罗马宫殿之类的东西。罗马角斗士和政治家的雕像作为四处的点缀,卖香烟的女孩和负责找零的女士都穿着粗制滥造的古罗马式的公民外袍,哪怕是又老又胖——事实上大部分都又老又胖,一走动大腿上的肉就会晃来晃去。看起来就像是观赏一坨移动的O形果冻似的。我在人墙中挤来挤去,这么多人都专注于扔钱——无休无止地、一门心思地把钱塞进吃角子老虎或者观看钢球在轮盘赌的轮子上咔嗒咔嗒地跳来跳去或者玩着没有开始也没有结束就像时间一样无休无止的纸牌游戏。只有一种单调而焦躁的节奏,没有愉悦或者快乐之感。我没见到有什么人相互说话,除非是叫杯饮料或者兑换点儿现金。嘈杂声紧张激烈——充斥着吃角子老虎的把手转动声,轮盘赌的轮子的旋转声,机器吐出硬币时的咔嗒咔嗒的喧闹声。

一个找零的O形果冻小姐经过,我向她兑了10美元的面值两角五分的硬币。把硬币往一台吃角子老虎机里投了一个(我以前从没玩儿过这个,我是艾奥瓦人嘛),然后拉了一下把手,看滚轮转动,再一个个停止。短暂的停顿后,机器把六枚两角五分的硬币吐到出币槽。我被勾住了,又把更多硬币喂进去。有时会输几个,那就投进去更多;有时机器会吐还几枚,那就把这些再投进去。大约五分钟后,我的硬币没了。于是我招来另一个大屁股的贞洁处女,又换了10美元。这一次我立刻赢了12美元的硬币,吐币声煞是热闹。我颇感自得地环顾左右,却发现根本没人注意。接着我又赢了5美元。嘿,这还不错,我想。我把所有的硬币放进一个写着“恺撒宫”的小塑料桶里,看起来相当可观,都对着我闪闪发光。但是,大约20分钟以后,塑料桶就变得空空如也。我走过去又兑了10美元,然后又开始把它们喂进机器。有时赢有时输。我开始意识到有一个固定的模式在里边:我每投进去四枚硬币,就会平均得回三枚,有时是一起的,有时是零星的。我的右胳膊开始有点儿发疼。这实在让人发烦,把把手拉了一次又一次,看着轮子转了一圈又回转,回转,回转,转、回转,转、回转,回转,回转。最后一枚硬币赢回价值3美元的硬币,我反倒有点儿失望,因为我想去吃晚饭了,可是现在却又抓了两手的硬币。于是我尽职尽责地把这些硬币喂给了机器,却又赢了更多。这可真够烦人的。最后,大约30分钟之后,我终于摆脱了最后一枚硬币,终于可以走开找一家饭馆了。

正走着,一台机器弄出的喧嚣声吸引了我的注意力,原来是一个女人刚刚赢了600美元。在连续90秒的时间里,机器源源不断地向外吐钱,形成一条银色的瀑布。机器停止之后,那女人瞪视着钱堆却毫无喜悦之色,开始把它们重新喂回机器。真替她难受。要想摆脱这笔钱,她可得花上一整夜了。

我穿过一个又一个房间,想找到出口,但这地方明摆着就是让你晕头转向来着。没有窗户,没有出口标志,只有无穷无尽的房间,房间里是同样暗淡的灯,同样的地毯,那种地毯就好像是某个主管在电话中咆哮着定制的:“给我弄两万码最丑的地毯来!”那简直就像是编织在一起的一堆呕吐物。我好像漫游了几个世纪之久,却不知道是离出口近了还是距离更远了。沿途经过一家小购物中心、几家饭馆、一家自助餐厅、一家酒馆(阴暗而寂静的酒馆里影影幢幢有几个人影),还经过一家有现场表演的酒吧,演奏者才能低劣得可怕(要是你能行,再给我弄几个差劲得要死的艺人!),在一个巨大的房间里,四面墙上都装着巨大的电视屏幕,正直播着某些体育比赛——棒球联赛、NBA篮球赛、拳击赛、马赛,整墙的运动员正无声地为这房间里唯一的观众玩命,而他还睡着了。

我不知道到底有多少游戏房,但是毫无疑问有好多。通常我很难辨认是看到了一个新房间还是从另一个角度又看到了刚才见过的那同一个房间。每个房间都一模一样—— 一长列人呆滞地、机械地把钱一点儿一点儿输掉,就好像被施了催眠术似的。没有一个人明白,一切都是设计好了害他们的。真是了不起的圈套。有些赌场每年能赚到1亿美元的利润——很多大企业能赚到的也就是这个数目——但赌场除了打开房门之外什么都没干。开一家赌场几乎不需要任何技能、任何智慧,也无关乎阶层。我在《新闻周报》上读到一则新闻,说那个在市中心经营一家叫作马鞋赌场的家伙竟是一个文盲。你能相信吗?想在拉斯维加斯小有所成所需智慧究竟如何,你大概能想得到了。我突然对这个地方感到憎恶,而且恨自己也被这一切所欺骗,就因为那喧闹、那五光十色,我竟然那么快、那么没有头脑地输掉了30美元。用这么一笔钱,我可以买到一顶帽檐印有一坨塑料大便的棒球帽和一个马桶形状的烟灰缸,上写“把你的屁股放到这儿——内华达拉斯维加斯纪念品”,这让我非常郁闷。

我走进恺撒宫自助餐馆,希望食物能够让我的想法有所改善。自助餐要价8美元,但是你想吃多少就吃多少,因此每样食物我都要了一大堆,下定决心要为自己的损失做些补偿。于是,大盘子里就混合了各种食物、肉卤、烧烤汁和沙拉酱,成了一大堆黏糊糊的无味怪物。可我把它们都倒进了肚子里,之后还要了一大盘黏糊糊的巧克力作甜点。然后我觉得非常难受。感觉像吃进去一个绝缘滚筒似的。托着膨胀的腹部,我向一个出口冲去,可再也没有什么活动人行道把我送回街道了(拉斯维加斯可没有失败者和放弃者的地盘)。我只好步履蹒跚地挤过灯光泛滥的快车道,好不容易才回到了大街上。新鲜的空气让我稍微舒服一点儿,但也只是舒服一点儿。我就那么慢慢地吃力地在大道上熙熙攘攘的人群中挤来挤去,那副模样可真像是对机器人的拙劣模仿。我又拐进几家赌场,希望能重新激起贪欲,以便暂时忘掉鼓囊囊的大肚子。然而,它们却都与恺撒宫毫无两样——同样的嘈杂、同样输得囊空如洗的蠢人,以及同样丑陋的地毯。这只能让我头疼。过了片刻我就统统放弃了。于是我闷头返回旅馆,一进房门就重重地倒在床上,一动不动呆滞地盯着电视。当人吃得太撑、没有遥控器、大脚趾又够不着旋钮时,就只能这么待着了。

那就只能看本地新闻了。先是对拉斯维加斯一天的凶杀案的简要报道,并伴有各种凶杀情景的纪实短片。影片不外乎是一所房子,前门洞开,几个警员四下里走来走去,周围一群小孩站在旁边,兴高采烈地对着镜头摇手,对他们的妈妈说“嗨”。报道之间总有男女主持人插科打诨一番,之后语调轻快地报道:“顽石城的一个母亲和她的三个小孩今天被一个疯狂的伐木工人砍死。接下来是一则影片报道。”然后是好几十分钟的广告,大部分是滑肠产品之类,紧接着就是地区凶杀、房子失火、飞机失事、顽石公路上多辆汽车相撞和本地其他血腥事件的报道,并附带纪实影片:撞得乱七八糟的汽车、烧成灰烬的房屋、盖在毯子下的尸体啊等等,一群小孩站在旁边兴高采烈地对着镜头摇手,对他们的妈妈说“嘿”。也可能只是我的想象,但是我几乎可以发誓说每个报道里出现的都是那同一群孩子。可能,美国的暴力已经滋生了一类新群体——连环目击者。

最后是一则关于一个等待开释的囚犯的特别报道,该犯十年前强奸了一位年轻女人,事后还变态地把那女人的胳膊齐肘锯掉。这都是真的。即便对于情感已经僵化的内华达人来说,这事也令人发指,以至于一批人要去等他出狱。此人将于第二天上午六点钟获释。新闻还报道了所有相关的细节,以期观众也能赶去加入等候的人群。至于警察局,记者带着明显的兴奋说,警察局拒绝保证此人的安全。新闻最后以记者站在监狱门前对着摄像机讲话作结,她后面则是一群孩子跳上跳下,对他们的妈妈摆手说“嗨”。难以忍受。于是我艰难地起身把电视节目换成《艾德先生》。至少,看《艾德先生》你还知道自己在哪里。

早上,我驱车上了第15号州际公路驶离拉斯维加斯,这条长路直接穿越沙漠。这是拉斯维加斯和洛杉矶之间的一条主干道,全长272英里。沿着这条路开车就好像在炉子上烧红的铁架上行驶一样。大约过了一个小时就进入了加利福尼亚,进入了一个地面泛着白光还长着些乱七八糟的木榴油树的名为“魔鬼游戏场”的地方。阳光亮得耀眼。远处的苏打山在眼前颤动,前方远远驶来的汽车反光如此耀眼,看起来就像一团团火球;前方道路上空总有海市蜃楼的片段只影,我走近它们就消失,然后又在稍远处重新现身。沿途的路边,有时就在沙漠上,常常冒出几辆中途抛锚的汽车。其中有些看起来待在那儿已经很长时间了。这是个多么可怕的抛锚地啊!夏季,这里是全球最热的地方之一。右边一片枯黄焦干的艾沃瓦兹山脉的后面,就是死谷。据记载,1913年死谷的最高温度曾经达到134华氏度,创下了美国纪录(世界纪录是1922年在利比亚测得的温度,仅比这一纪录高了2华氏度)。可这还是阴凉处的温度。把温度计放在阳光下的地面上,温度就会超过200华氏度。虽然现在还只是4月,温度却已接近90华氏度,这样的温度已经让人很不舒服了。很难想象再升高一倍会怎么样。然而,仍然有人生活在那儿,生活在那些如贝克和巴斯托一样可怕的小镇上,那里的温度通常连续100天都在90华氏度以上,连续10年不下一滴雨。怀着对绿水青山的渴求,我继续向前行进。

加利福尼亚有一个好处,就是很易于发现悬殊的对照。这个州有最奇特的地理景观。在死谷,你处于全美国的最低点(低于海平面282英尺),但俯视它的又是美国最高点(不算阿拉斯加)的惠特尼山,高达14494英尺。如果你愿意,行驶在死谷里时你可以在汽车顶上煎鸡蛋,然后再往前走30英里进山,让它在雪堆里迅速上冻。

我原本打算经由死谷之路穿越塞拉内华达(不时停下来用鸡蛋做做实验),但是天气预报说由于近期恶劣天气影响,所有山路仍然封闭,因此我只能绕个又长又无益的大圈子,改走58号旧高速穿越莫哈韦沙漠了。这样我就得路经爱德华空军基地,这个基地沿高速公路蜿蜒而行,大约有40英里,围着一条长得好像没有尽头的链形防护栏。航天飞机着陆点就在这里,查克·伊格也是在这里打破声障的,所以,这里当真是个炙手可热之处。但是从高速公路上我却什么也没看到,没有飞机,没有机厂,只有1英里接1英里连绵不断的高高的栅栏。

过了莫哈韦小镇,沙漠消失了,地面上开始冒出扁平的小山丘和柑橘林。我从洛杉矶高架渠经过,该水渠从北到南长达55英里,用来把加利福尼亚北部的水调入洛杉矶。即便在这儿,城市的烟雾仍然在群山之间蔓延。能见距离仅1英里,1英里远处就是墙一样厚重的灰褐色的烟雾。雾霾旁边的太阳,成了一个光线微弱的圆盘。一切好像都洇上了颜色。连群山也像得了黄疸病似的。山丘都很圆润,上面覆盖着乱石和低矮的树丛。有什么东西使它们看起来有点儿奇异的亲切感——我意识到那是什么了。这就是那些山,那些20世纪50年代电视里上演的《独行侠》《蒙面侠佐罗》《罗伊·罗杰斯》《锡斯科小子》里演员们骑马奔腾其上的山。此前我从没注意到西部电影和西部电视是两个相当不同的区域。电影人很明显是经常深入到真正的西部——电影里会出现西部的小尖山和悬崖峭壁和红色的河谷——而电视公司,为了图便宜,只往好莱坞北部的山里驱车走那么几英里,就在柑橘林边上开始拍摄了。

这儿显然就是那些乱石,是汤特——独行侠最忠实的伙伴——经常攀爬的地方。独行侠每周都要派汤特在一些乱石上爬来爬去,目的是侦查坏蛋们的营地,而汤特每周都毫无例外地会被俘虏。独行侠每周都不得不骑马冲进去营救汤特,但是他总是那样义无反顾,因为他跟汤特是最好的朋友。在他们互相凝视的目光中你能看到这一点。

这都是过去的事了。如今的孩子会坐着欣赏某个人把自己的器官喷溅得到处都是,而不会有一丝悸动。我知道对于你们这些年轻人来说,这让我显得既老又怪,但是我想这可真是遗憾的事,再不会有我小时候那样有益健康的娱乐节目了。那时候,英雄都戴着面具,披着斗篷,带着鞭子,而且非常喜欢其他人。你曾经停下手头的工作认真严肃地想过我们小时候被灌输的那些榜样有多么怪异吗?比如说超人,这是个在大庭广众之下换衣服的家伙;比如说大卫·克劳科特,这家伙征服了边境,勇敢地和白杨树搏斗,却从没注意到脑袋上顶着一只死松鼠。怪不得这个年纪的一些人长大之后脑袋被搞得七荤八素,以致成了瘾君子呢。我最爱的英雄是佐罗,谁敢找碴儿,他就立刻抽出剑来抖三个剑花在攻击者的衬衫上划拉个Z字。你不是也渴望能这么干吗?

“小子,我特别交代牛排要生的。”

劈,劈,劈!

“抱歉,但我相信我比你先来。”

劈,劈,劈!

“你什么意思,没我的尺码?”

劈,劈,劈!

我和我的朋友罗伯特·斯旺森连着好几个星期用他妈妈的切菜刀做练习,竭尽全力地想掌握这项有用的技能,但最终除了一些千疮百孔的衬衫和我们肚皮上横七竖八的伤口之外一无所得。于是因为疼痛和难以成功,过了段时间我们就放弃了。这是个让我直到现在仍懊悔不迭的决定。

由于离洛杉矶很近,我考虑要不要驱车直入,但因为大雾和交通状况,尤其是想到洛杉矶也许会有什么人突然出现在眼前当真在我胸口划拉个Z,我就却步了。我认为疯子当然也应该有自己的城市,但是我一辈子也不明白一个心智健全的人为什么想去那儿。而且,洛杉矶已经落伍了,没什么让人惊奇的玩意儿。我的计划是驱车向北穿越加利福尼亚内陆,穿越肥沃的圣华金河谷。没人去过那儿,原因很简单,正像我马上就要发现的那样——因为它确实不值得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