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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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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床时我有点儿兴奋。多么清新明快的早晨啊。一两个小时之后我就要到红杉国家公园,到那里穿越一棵树。这种话说起来平淡无奇,但着实让我兴奋不已。我五岁的时候,弗兰克叔叔和芬阿姨从温菲尔德到加利福尼亚度假——当然了,这是在弗兰克(这个老浑蛋竟然是个同性恋)跟他的理发师私奔到基韦斯特以前的事了。这事让温菲尔德人大吃一惊,更为不爽的是意识到从此以后只能开车到愉悦山去理发了。就在这时他们给我们寄了张明信片,上面有一棵红杉树,那棵树粗得吓人,竟然有条路从它底部穿过。明信片上还有一对漂亮的年轻夫妇,他们开着一辆绿色的斯达贝克敞篷车在树中间飞驰,看起来好像正体验着某种接近情欲高潮的快感。这让我印象深刻。我去问爸爸,下个假期我们能不能去加利福尼亚,也开车穿过一棵树,他看着明信片说:“好吧……也许有一天吧。”当时我就知道,想要看到那棵有路洞穿的树的机会,就和让阴毛很快长出来的可能性一样渺茫。

每年我爸爸都会召开家庭大会(你能相信吗?)讨论我们到哪里度假的问题,每次我都力争去加利福尼亚看那棵有路穿过的树,我的哥哥姐姐们就会冷酷地对之嗤之以鼻,说那纯粹是一个愚蠢得不可救药的傻帽儿主意。哥哥总想去落基山,姐姐则想去佛罗里达,妈妈总是说只要我们全家人都在一起随便去哪儿都行。然后,爸爸就扒拉出一些小册子,上面写着诸如《阿肯色——湖泊胜地》《阿肯色——美不胜收之乡》和《阿肯色旅游须知(由卢瑟·T.斯米雷州长作序)》之类的标题,于是,突然间去阿肯色的可能性变得最大,下一年我们最可能去的地方就是阿肯色了——不管我们在这个问题上想法如何。

我11岁时,我们去了加利福尼亚,去了这个拥有我梦中之树的非常之州,但是我们只去了如迪士尼乐园和好莱坞林荫道以及比弗利山这几个地方(爸爸吝啬得舍不得买那种标有电影明星住址的地图,于是我们只能边找边猜)。早饭时我问过几次能否驱车往北去看那棵有路穿过的树,但是每个人都那么提不起劲儿——太远了,没准无聊极了,可能会花一大笔钱——我心灰意冷,不再问了。事实上我也再没提过,可这个念头留在了心底,成为我童年时代五大不能实现的梦想之一(另外四大无法明言的梦想则分别是:能让时间停止,拥有能发出X光的眼睛,催眠哥哥做我的奴隶,看到萨莉·安·萨默菲尔德一丝不挂的裸体)。

毫不奇怪,这些梦想没一个变成现实(也许这样更好。萨莉·安·萨默菲尔德现在成了个大胖子。两年前她在我们中学同学聚会中露了一面,看起来庞大得就像一个停船场)。但是现在我终于可以实现其中之一了。于是,激动不已的我把衣箱扔进后备厢,驱车上了63号高速,向着红杉国家公园一路疾驰。

前一晚我留宿在圣华金河谷中央的图莱里小镇,该镇是世界上最富裕最肥沃的农业区。人们在圣华金河谷种植了200多种农作物。那天的早间新闻说图莱里小镇去年的农业收入达到16亿美元——这相当于奥斯丁·罗沃的证券交易额——而这个数目在这个州还仅处于第二位。公路再过去一点的弗里夏县更加富有。尽管如此,景色看起来却真不怎么样。山谷平坦得就像网球场。绵延几英里的范围之内,全是一片枯燥的焦黄色,而且到处都是灰尘,地平线上空永远笼罩着一层雾霾,就像一块脏兮兮的窗户。这可能是因为这时正处于一年中的特殊时期,正处于那开始让加利福尼亚中部窒息的干旱期,但不管怎样,看起来都既不繁荣也不硕果累累。点缀在平原上的城镇也同样乏味。它们的外观与其他任何地方的城镇毫无二致,既不富裕也不摩登,看起来让人感觉了无生趣。要不是长在前院里那些柑橘树上的大如葡萄的果实,我还以为自己是待在印第安纳或者伊利诺伊斯或者其他什么地方呢。我们一家到加利福尼亚的旅行就好像是发生在下一个十年的事似的。那时的加利福尼亚看起来既新鲜又摩登。在艾奥瓦还属于新鲜玩意儿的事物——购物中心、便捷的路边银行、麦当劳餐厅、小型高尔夫球场、玩滑板车的年轻人——在加利福尼亚已经司空见惯了。而现在它们看起来都已垂垂老矣,其他地方却已迎头赶上。1988年的加利福尼亚没有任何艾奥瓦没有的东西,除了有烟雾、沙滩,长在前院里的柑橘之外,还有你能开车穿越的树。

我在维萨莉上了198号高速,顺着它穿越了沁人心脾的柠檬林,穿越了卡维湖迷人的海滨,然后在塞拉内华达山脉的山脚攀爬。过了三河,我便进入了公园,一个森林看守从小木屋里向我收取了5美元的门票钱,拿给我一本介绍景点的小册子。我迅速翻阅了一下,看能否找到一幅有路穿越大树的图片,但册子上没有任何图片,只有一些文字和一张地图,地图上面尽是些吸引人的名字:雪崩峡谷、薄雾瀑布、告别隘口、洋葱山谷、巨人森林等。我决定去巨人森林。

红杉国家公园和国王峡谷国家公园接壤,事实上它们已经连成了一个公园。如同西部所有的国家公园一样,它们的面积相当可观——从头到尾长达70英里,横跨30英里。由于向上的山路很是蜿蜒曲折,所以汽车行进缓慢,但一路上的景色相当优美。

我在高耸的山路上驱车行驶了两个小时,穿过乱石林立的群山。大片的雪仍然没有融化。最后我来到了那郁郁苍苍、神秘莫测的树形巨大的红杉林(就是小册子上所说的巨型红杉树)。毋庸置疑,这些树当然很高,而且根部相当粗壮,不过粗得还不足以开出一条路。可能再往里走会见到更粗的树吧。红杉树的树形很丑。每棵树就那么往上长啊长啊,简直是高入云霄,但树枝却寥寥无几,而且都又短又粗,整体看起来非常蠢笨,就像是三岁顽童画出来的一样。巨人森林的中间地带,挺立着那棵谢尔曼将军树——地球上最大的生物。谢尔曼将军树肯定正是我一直寻找的那棵树。

“噢,亲爱的雪佛兰,看我给你找到了个什么乐子!”我欢呼着,爱怜地拍拍方向盘。最后快到谢尔曼将军树时,我发现一个小小的停车场,林间还有一条小径通向它。很明显,现在不再可能穿越这棵树了。这个令人失望的事实,再次提醒我生活中事与愿违的事情很多,但是没关系,我想,我可以走着穿越它,快乐还可以延长些呢。我真要来回多走几次,逍遥自在地徜徉一番。如果周围游人不是太多的话,我还可以用一种吉恩·凯利在《雨中曲》中那种跨越一个个水坑、弄得水花四溅的轻快的舞步,围着它好好跳上一场。

于是我“砰”地关上车门,沿着那条小径走向大树,它就在那里,周围圈着一道小篱笆以免人们离它太近。它确实很大——又高又粗——但是并没有那么高,也没有那么粗,而且根部也没有穿洞。也许你能设法挖出一条小路,但是——这点最重要——从来没人这么做过。树旁有一个巨大的木牌子,写着些富有教育意义的信息:“谢尔曼将军巨人树不仅是世界上最大的树,也是最大的生物。它的树龄至少有2500岁,所以也是最老的生物之一。”即便如此,它仍然是出人意外的乏味透顶,不是吗?这是因为它毕竟没有那么高,那么粗。它之所以能在众多红杉中脱颖而出,在于它上下粗细差别不大,差不多都是那么粗。因此,它比其他树的体积都大。如果你想看看最让人印象深刻的红杉树——那种根部有路穿过的红杉——你就得去接近俄勒冈边界的红木国家公园。顺便提一下,我们在树根部设了一圈栅栏,以便保持你的距离感和加剧你的失望感。仿佛这还不够似的,一群喧闹的德国小子从你身后的路上走过来了。生活可不真是他妈的让人厌恶?”

你会了解,上述叙述多少经过了我的二次解读,但要点就是这些了。德国人来了,和青皮小子们一样,又讨厌又没脑子,从我这里把树偷走了。他们坐在栅栏上,拍照片拍个没完没了。于是,只要那个拿照相机的家伙准备按快门,我就立即在相机前晃悠,以此得到了点儿小小的乐趣。但即便是捉弄德国人,这种活动也很难得到持久的乐趣,所以,过了一两分钟我就走了,就让他们在那里喋喋不休地谈论该死的流行音乐、毒品和其他年轻小子热衷的东西去吧。

坐在车里查阅地图时,我沮丧地发现红木国家公园差不多离这里有500英里。简直难以置信。我现在是在洛杉矶北部300英里处,驱车再走500英里之后,竟然还在加利福尼亚。从头到尾竟然有850英里长——差不多是伦敦到米兰的距离了。要到红木国家公园的话,我得花一天半时间,回到原地还得再花上一天半。我可没这时间。我怏怏不乐地发动汽车,决定去70英里外的优胜美地国家公园(Yasemite National Park)。

后来证明,这是个多令人扫兴的地方啊!很抱歉在这里悲叹,真是很抱歉,可是优胜美地真是个空前绝后的令人失望的地方。它美得不可思议,美得让人目瞪口呆。一眼看到埃尔开普敦山谷里高耸的山峦和白色的瀑布从成百上千英尺的高处倾泻在谷底绿色的草地上,你会以为自己已经死去进了天国。然而,驱车驶进优胜美地村庄之后,你就会意识到,如果这里就是天国,那就意味着你得跟一大群穿百慕大短裤的胖子共享永生了。

优胜美地真是乱七八糟。美国的国家公园管理机构——让我们推心置腹吧——在经营国家公园上的所作所为简直像半个蠢驴。这真让人意外,因为美国对大多数休闲娱乐都管理得比其他国家好上一百万倍,但是国家公园可不是这样。游人中心通常乏善可陈,出售的东西既昂贵又乏味,你也得不到任何关于野生动植物、地质方面的知识,了解不到任何地方的历史轶事,尽管你为其舟马劳顿了数百英里。人们一般都认为国家公园应该保存大块的蛮荒野地,生长着大量的野生动植物,但事实上,在很多国家公园,野生动物数量都已经大大减少。黄石公园曾经生活着狼、高原狮、白尾鹿等,现在已经统统消失,海獭、巨角野羊的数量也逐渐接近零。这些动物在黄石公园之外活得顽强、茁壮,但是只要是公园设施延伸的地方,它们可以说是已经踪迹无存。

我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但国家公园管理机构很久以前就显示出了它的疲软无力。你相信吗?1960年,公园管理机构曾经邀请沃尔特·迪士尼公司在红杉国家公园建造项目。侥幸的是,该计划破产了。但是其他类似的设想却成功了,最著名者就是一座水库的建造。那是1923年,保守派与商人们经过漫长的斗争之后,优胜美地东北部的赫琪赫琪山谷(被认为比优胜美地山谷更壮观更漂亮)最终被建造成一座水库,用来为距离西部150英里的旧金山提供饮用水。于是,我们这个行星上半打最让人瞠目结舌的美景之一,60年来就泡在了因商业原因而泛滥的大水中。真不敢想象要是在那儿发现石油会怎样,天哪,上帝保佑我们!

现在,在优胜美地单是找路就成了最大问题。我从没见过路标设置这么差的地方,就好像他们千方百计要把公园藏起来让你找不到似的。在大多数公园,你首先要做的就是到游人中心区,在那里看看地图,卸下行李,然后再决定去看哪些景点。但是,在优胜美地你几乎找不到游人中心。我在优胜美地村庄周围转了25分钟之后才找到一个停车场,然后又耗费了20分钟向错误的方向走了一大段距离才发现了游人中心。只不过这时候我已经对周围环境无比熟悉,用不着游人中心了。

到处都是让人沮丧、令人绝望的人满为患——快餐馆、邮局、商店,全都如此。这还是在4月,无法想象8月这里该挤成什么样子。我从来没有见过还有什么地方像这里一样,能够把优美至极与糟糕透顶这两种特点杂糅在一起。最后,我走了很长一段路,还算度过了一段比较美好的时光,欣赏了瀑布,观赏了周围的美景,确实很美。真不相信这样的地方就不能打理得好一点儿。

在夕阳的余晖中,我驱车沿着蜿蜒的山路驶向索诺拉。天黑之后我到达了这个小城,但发现很难找到住的地方。才刚周四,大部分地方却都客满了。我最后找到的旅馆价格极其昂贵,电视接收信号也很差,里面的人物就好像在哈哈镜前活动似的,身体先出现在屏幕里,脑袋过了一会儿才跟上,像被一根橡皮筋连着一样。就这么个房间要了我42美元。床呢,就像一个铺着床单的赌桌。马桶座上也没有写有“卫生保护”的纸封套,剥夺了我每天用剪刀剪去封套说“现在我决定打开马桶”的仪式。对于经过一段独自驾车旅行的人来说,这些事情都变得很重要。我心情恶劣地驱车进城,找了家便宜的饭馆吃晚饭。女服务员让我等了很久才走过来让我点菜。这女人长得一副尖酸刻薄相,而且有一种恼人的习惯,那就是重复我对她说的每一句话。

“我想要份炸鸡排。”我说。

“你想要份炸鸡排?”

“是的,还要配薯条。”

“你要配薯条?”

“是的,然后再要份沙拉加千岛酱。”

“你要份沙拉加千岛酱?”

“是的。再要杯可口可乐。”

“你要杯可口可乐?”

“抱歉,小姐,但我今天很闹心,如果你再重复我说的话,我可要把这瓶番茄酱都洒到你衣服上了。”

“你要把这瓶番茄酱都洒到我衣服上?”

我并没有真的拿番茄酱威胁她——没准儿她有个大块头的男友,那个家伙冷不丁就会冒出来当胸给我几拳;而且,曾有一个熟识的女服务员告诉我,如果客人对她粗暴,她就到厨房去在他点的饭菜里吐口水,所以从那以后我从不粗声粗气地对待女服务员或者让厨房把夹生食物拿走返工(你知道,那样连厨师也会在里面吐口水的)。但是我心情太恶劣了,就把口香糖径直放进了烟灰缸(没有像妈妈经常教导的那样先用纸把它包起来再放)。不仅如此,我还用大拇指往下压了压,确保倒烟灰时也倒不出来口香糖,得用叉子才能把它撬下来,而且——上帝宽恕——这让我颇感亢奋。

早晨,我沿着49号高速离开索诺拉向北而行,不知道这天又会碰到什么事。我本想朝东穿越塞拉内华达,但许多路口仍然处于封闭状态,只好最终选择了49号路。这一选择,倒让我享受了一段在山坡起伏的土地上穿越才能体会到的蜿蜒的旅程。树林和草场俯视着公路,偶尔还会看到一所旧农庄,只不过没有任何标志能显示这片土地曾经的用途。我经过的城镇——塔特尔城、米洛斯、天使营地——都是加利福尼亚黄金潮泛滥之地。1848年,一个名为詹姆斯·马歇尔的男人在萨特海湾发现了一块金子——那地方就在这条公路北边,人们立刻为之疯狂。几乎是一夜工夫,4万名淘金者潮水一般涌进加利福尼亚,在10年多一点儿的时间里,也就是从1847到1860年间,加利福尼亚的人口从1.5万人激增到将近40万人。有些城市保存得还像当初兴盛时一样——这样看来索诺拉还不是太糟糕——但是大部分已经很难看到历史上那伟大的黄金潮时期的景象了。我想这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当时大多数人都住在帐篷里,黄金挖尽了,他们也就跑路了。如今,大部分小城通常能提供的就是一系列加油站、旅馆和汉堡店了,与美国其他地方毫无二致。

在杰克逊,我发现88号高速已经开放了横穿山脉的路口——这是在穿越整个塞拉山脉的差不多300英里的路途中第一个开放的隘口——于是我驱车开了过去。我本来还以为要走另一条只有一个隘口的路的,那个隘口叫作杜纳隘口。1846年,一群拓荒者被大风雪困在那儿连续好几个星期,靠吃彼此的肉最后活了下来,这成了轰动一时的大事件。那群人的头儿就叫杜纳。我不知道他最终到哪里去了,但是我打赌那之后他去任何饭馆都会点几根肋排。无论如何,他的名字最终落在了地图上。杜纳隘口是第一条横贯大陆的铁路(南太平洋路)和第一条横贯大陆的公路(旧40号公路,也就是林肯公路,从纽约到旧金山绵延3000英里)的必经之地。和南边那条66号公路一样,40号线路后来也被冷漠地重新开掘成了单调乏味的州际高速。因此,发现这么一条开放着的偏僻的穿山公路使我非常愉快。

它的确让人愉快。我穿越了如画的松树林,偶尔长久地凝望空寂无人的山谷,然后向北爬上莫克鲁姆峰(9332英尺),沿着大致通往塔湖和卡森城的方向一直往前。道路陡峭险峻,车行缓慢,下午的大半时光都花费在了通往内华达边界的百英里上下的路途上。在伍德福特附近,我开进了托伊比国家公园——或至少曾经是托伊比国家公园。连续几英里几英里的地方,除了焦黑的土地、烧坏的山坡和烧死的树桩就没有别的了。偶尔会经过一所没有毁坏的房子,周围是一圈挖开的防火线。在一大片茫茫无边的焦黑的树桩之间,耸立着一座有秋千架和洗礼池的房子,这番景象相当奇特。大约一年之前,住在这样一个群山环绕、林木葱翠、阵阵松香沁人心脾的地方,主人肯定认为自己是这个行星上最幸运的人吧,而现在他们则好像住在了月球表面。森林很快就会再植,主人们在余生就能看着森林每年一英寸一英寸地重新长起来。

我没见过这样一英里接一英里向前蔓延的浩劫,也记不起来曾经在杂志、电视、收音机里什么地方听到或看到有关这场灾难的报道。这就是美国事件。美国太大了,以至于能够吸收所有的灾难,它的博大湮没了灾难、消解了灾难。旅途中我曾一次又一次地看到一些别的地方肯定视之为滔天大祸的新闻报道——南部地区有一打人被洪水淹死,得克萨斯有10个人被商店倒塌的屋顶砸死,东部地区有22人在暴雪中遇难——每一桩灾难都只是简略报道,而且还成了痔疮膏和乡村奶酪的广告之间的过渡,被毫不费力地平淡无奇化了,再恐怖的新闻也失去了震撼力。这部分是因为美国地方电视新闻主播常愚蠢地以轻松活泼应对一切,但主要还是因为美国太大了。佛罗里达发生的灾难被认为发生在加利福尼亚,同样,意大利的灾难被认为是不列颠的——只是短暂而病态地转换一下注意,但已经远得引不起任何个人的悲哀了。

在塔湖南边大约10英里处,我进入了内华达。拉斯维加斯如此让我厌恶,以至于我不想再在任何堕落之处驻足。后来有人告诉我,塔湖其实是个很好的地方,跟拉斯维加斯没有任何类同之处。但这都是后话,现在我可没办法知道事实究竟如何。不过,我可以告诉你,卡森城克正是那种你希望绕过去的小城。它是州首府,但全城也就是些比萨屋、加油站和外表寒碜的赌场。

出城上了55号州际公路,越过弗吉尼亚市向银泉城行驶。这里大概就是《探矿冒险队》里地图燃起火苗的地方了,记得吗?我已经好多年没看过那个节目了,但是我还能想起来老爸、豪斯、小琼和一个看起来倔里倔气的什么人——我忘记他的名字了,都住在西部一个灌木丛生的硕果累累的什么地方。但是现在,这儿却只有水泥色的平原和光秃秃的山峦,几乎杳无人迹。从天空到地面,一切都是灰蒙蒙的。后两天的行程中所看到的情形几乎也是如此。

想要找到另一个比内华达更偏僻更无趣的州还挺难。内华达人口仅有80万,而面积却足抵不列颠和爱尔兰之和。而且一半的人口还是因为拉斯维加斯赌场和便于离婚的雷诺城[1]之故,因此该州其余部分大都空空如也。全境仅有70个城镇(做个比较吧,面积比它小的不列颠群岛有4万个城镇),有些镇子还偏远得无法形容,比如有1200个居民的约瑞克吧,这个镇子位于内华达州的中央,算是一个繁华之地,从约瑞克往任何方向走,距离最近的城镇都有100英里。整个约瑞克事实上只有三个部分,总人口也在2500人以下——这就是生活在好几千平方英里土地上的人数了。

上了一条在法隆和地图上名叫哈姆洼地的地方之间的一条偏僻公路,在可怕的空旷中行驶了一会儿之后,就在哈姆洼地,我轻快地开上了80号州际公路。这好像是懦弱的行为,但是我的车已经连续好几天都发出一种奇怪的噪声了—— 一种微弱的类似“喀朗喀朗,哦,上帝帮我,喀朗,我要死了,哦,上帝,哦,上帝,喀朗”的声音——车主维修手册里的障碍处理中也没提到这种情况。一想到车要抛锚,然后我要在某个上帝才知道怎么回事的垃圾坑里困上好几天,眼巴巴地等待每周一班从雷诺城来的灰狗大巴运来某种消除喀朗的装置,如此前景真让我无法面对。可是,最近的替代公路是50号高速,却要绕道150英里到犹他州。我想走一条偏北的路线,越过蒙大拿和怀俄明——即“大天空”州。因此,上了州际公路之后我不由得松了口气,尽管空旷之感更加显著——通常前后方都是相隔很远处才会有其他车辆的踪迹——想想看,它可是横贯这片土地的主干道啊。真的,只要有足够大的燃料箱和足够大的膀胱,你可以从纽约一气呵成直达旧金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