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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马》第一部分 1998年_上海 06 「追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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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晔不知道爸是在哪一年伤的腿,总之那会儿爸还不到二十岁,在下关汽车总站开长途客车。左腿坏了不好踩离合器,被安排回弥渡的车站售票处,他老家在那里,也算是单位给的照应。后来他不知怎的去了景洪农场。再回到弥渡是在几年后,那时他结婚了,带着谢晔的妈。售票处没了他的容身之地,他也不着急,那段时间他的“工作”,只有偶尔出门用甲马纸帮人解决问题。

那个年代的人们有种各安其位的定式。大伯在林业局,大妈教书,三婆和大姑属于生产队。谢家唯有谢敛,也就是谢晔的爸这么一个晃荡在外的。生产队长也不想管他,第一他是城镇户口,不归队里管,再说他是个瘸子,如果弄过来,不仅干不了什么活,还要占一份口粮。他就这么成了一个游离在体制外的存在。好在有整个家族帮衬,吃饭倒是不成问题。

有关谢敛的晃荡时期,作为儿子的谢晔不是从家人那里听来的。给他讲这段往事的,是爸的朋友白医生。

白医生是个瘦瘦小小的白族大妈,嗓音轻柔,在县医院当医生。县城医院科室分得不大细,谢晔的印象里,他从小到大各种病都是白医生看的。从头疼脑热,到儿童容易患的传染病。她擅长中医,也会开西医的针剂,有时候还给病人现场针灸。她对各乡各镇来的农民很有耐心,说话虽温和却有种权威。县医院走廊排队最长的那道门,就是白医生的诊室。

谢晔小学一年级得腮腺炎那次,让爸吓到了。谢晔从小没少发烧,可是发着烧脸就肿起来,看着格外严重。爸借了辆三轮车,一路飞骑把他送进医院大门,下车时大概伤腿犯疼,直接摔在旁边。谢晔躺在车斗里,听见动静看不到人,也吓哭了。

一只手伸过来覆住他的额头。熟悉的嗓音说:“在学校传染的吧?县一小最近在发这个病,已经来了好几个。”

那次谢晔在医院住了两天。爸原本想挂完水就把他接回家,白医生对爸说,你今天腿疼犯了别折腾了,让他住着不好吗,有我照看。忙完一天的诊治,白医生来病房看他。爸已经到店里去了,说待会换大姑过来。病房里邻床的人一直在低低咳嗽。谢晔的药效上来了,暂时不发烧,人很困,撑着没睡。念小学的他已经懂得,要等到困极了再睡,睡得越沉,就越不容易看见奇怪的人和事。

白医生在他的床边坐下,先摸摸他的额头,再开口说话。白医生给人印象最深的就是她的手,给人把脉,测人体温,那双手有种淡定的温柔,谢晔想象中的妈妈的手就是那样的。

白医生说:“虽然你都这么大了,直到今天听说你爸急得从车上摔一跤,我才觉得他现在真的是个做爸爸的人了。以前谢家老三是出了名的晃荡,你妈闷在家里,他自己四处串门,和那些闲汉吹牛。没事就去赶个集。有时候他带着你妈出门,一去就是好远,骑自行车一直到西山那边去耍。”她的声音停顿,像在追忆什么,隔了片刻才说,“那时候大家都年轻。”

住院两天,白医生过来看了谢晔好几次。只有第一次提到爸从前的事。如果不是谢晔在高三因为她女儿的事和她又有过一次长谈,他对爸的腿也不会有明确的认识。

在白医生看来,自从爸的腿受伤,他脑子里的一根弦就松了。可以说成是散漫,也可以称作孤僻。他离开弥渡汽车站的安稳工作,是因为“不想和那些人一道工作”。至于那些人是哪些人,白医生没有讲。在白医生看来,最后他没了老婆,和他的伤腿以及没有稳定职业不无关系。她作为医生认为,健康的身体是生活平稳的基石。树根倾则树倒。

谢晔在那场和白医生的长谈中意识到,也许和工作不工作之类没关系,说不定,妈在婚后有一天开始嫌弃爸是个瘸子呢。

“我自己因为习惯了,觉得爸的腿就是那样,没什么好大惊小怪。他的左腿伤了一根筋,也不是完全不能使力,可以骑自行车,骑车的时候看起来很正常。但他下车走就很明显,而且走不快。我不止一次看到顽皮孩子跟在我爸后面,学他走路。有时旧伤会复发,那时候他虽然不说,看起来很难受。”

安玥脸上的神情有微妙的变化,谢晔接着说:“仔细想想,我妈当然有理由离婚。不管是为了回上海,还是不想和腿不好的人过一辈子。走在街上也会被人笑的呀。”

“有时候离婚不需要这么明确的理由,”安玥说,“不过我不大能理解的是,我觉得做妈妈的,一般都不舍得自己的孩子。她要是看到你这么大了,一定会后悔的。”

“后悔?”谢晔反问。

“后悔没有看着你长大,”她露出一个嘲讽的笑,“当然我妈也没怎么看我长大。她和一般的妈妈不大一样。”

唐家恒说:“也许谢晔的妈也不是一般的妈。”

安玥横了他一眼,“你别乌鸦嘴。”接着对谢晔说:“那你要怎么找呢?”

唐家恒笑了,“我问过他,他说要等家里人熬不住了告诉他。现在他连名字都不知道,怎么找?所以我刚才建议他去找从前的知青聊聊。”

安玥咬一下嘴唇说:“我妈不喜欢提知青时代的事,否则倒是可以问问。对了,我干妈也当过知青,或者我问一下她。你爸的名字是?”

谢晔讲了爸的名字怎么写,安玥问,那他在景洪的时候做什么?谢晔不确定地说,好像是赤脚医生。唐家恒泼冷水说,问单个的人没有用的,那简直是大海捞针,最好去找他们的联谊会什么的。就像林老师也是找的西南联大同学会。得广撒网才行。

他说着解下腰间的拷机,那个四方体正在振动。是个学生当中少见的中文机。他看一眼屏幕,“哟谢晔,巧了,是找你的。林老师让我碰见你的时候告诉你,给他电话。”

谢晔走出去找电话,听见唐家恒隔着餐馆的喧嚣对他嚷:“别抠了,买个拷机吧。不然以后每次他都拷到我这里找你,烦不烦啊。”

餐馆出来不到一百米就有个公用电话。谢晔插进磁卡,拨通他已经背下来的林峰的号码。他猜林峰是为了照片的事。果然,林峰告诉他,人找到了。

“她叫盛瑶,盛开的盛,王字旁的瑶。说起来也算是个沾亲带故的,是吴若芸的表妹。吴若芸是苏怀殊的朋友,就是另一张三人合影上的那位。”

“我前不久见过吴老师,你也知道她?”

“唐家恒第一次去采访苏怀殊,她讲了好多吴若芸的事。我听了有点兴趣,所以吴若芸那边,我是自己去采的。先说这个盛瑶。她在昆明西南联大附中读书,毕业后考上云南师大,之后回到上海,先是在中学教书,后来被调到复旦大学图书馆。她不是联大人,所以不在我的名单上。”

“这么说,盛瑶不仅是吴老师的亲戚,还是她和苏老师的同事。”

“没错。她的身份,我也是从吴若芸那里打听到的。不过比较奇怪的是,吴若芸特意强调,和这个表妹不来往的,还问我为什么要问她的事。我不好提你,就说是联大附中也在我收集的背景资料当中。吴若芸连她的联系方式也没有,我最后又去问了复旦。”

听起来确实有点怪。谢晔问:“然后呢,问到了吗?”

“教职工的联系方式当然有的。她搬到苏州了,好像老家是那里的。你有纸笔吗?记一下。”

谢晔说自己没带,问林峰可不可以发到唐家恒的拷机上。那边说,你们在一起是吧?我一拷他,你就回电了。谢晔说是啊,在吃饭呢。林峰哼了一声说,你们开心的嘛,我今天到现在只吃了一顿。你也帮我传个话,下周的采访让他别忘了。

回到餐馆,他先抄录了传到唐家恒拷机上的地址和电话,又转达了林峰的叮嘱。安玥对唐家恒说,采访能带我吗,我也想学习一下。说着看看谢晔正在收的记事本,问他那也是采访吗。谢晔想起她上次叮嘱不要问苏老师小爷爷的事,如今自己还在四处找线索,让她知道似乎不妥。然而对着她探询的眼神,他很难说谎,索性挑明了经过。

她听完后表示困惑,“吴老师的表妹?我从来没听过这个人。”

“感觉背后藏着女人之间的恩怨,好可怕哟。”唐家恒笑嘻嘻地剥着烤银杏说。

安玥一本正经地说:“比起研究亲戚的历史,还是找妈比较重要吧。”

话虽如此,她宣布要陪他一起去找盛瑶。唐家恒说你真有空啊,又跟我采访又跟他跑苏州。她给他一个白眼说,不可以吗?三个人聊得口干,又要了喝的。原本计划去酒吧,结果在店里一直待到十一点多,这才散伙。安玥打车回外婆家,谢晔和唐家恒各自走回去。校门已经关了,谢晔和很多夜归的学生一样翻墙进去,沿着空寂的校园路踱回网吧。这是他在网吧工作以来第一次晚上在外面玩,有种放风般的自由感。回想刚才的饭局,他心情舒畅,觉得唐家恒喊安玥来真是太对了。如果就他们两个男的对坐喝酒,一定无趣得多。

周六说来就来了。天气说凉就凉了。谢晔穿了单外套去赴苏老师的约,在往公交车站走的路上,他开始后悔穿少了。

他到苏老师家比约定的四点还早一些。因为要看戏,今晚的班说好了由胡思达顶几个小时。胡思达说,顶班没问题,这就算两清了哦,上次你来接我的事。谢晔对胡思达凡事计较的态度也习惯了,问他,邝诚在那之后怎样了。胡思达说,哎,一年一度发神经,发完就好了。谢晔说,你和你网友怎样了。胡思达说,能不提这事吗。他对谢晔的约会十分敏感,说你是去泡妞吧?谢晔严肃地说,我去陪长辈看戏。胡思达说,我是傻子才会信你。下次再喊我顶班,你看我答不答应!

苏老师一看见他就说:“谢晔啊,你穿太少了吧。虽然说春捂秋冻,也不能只穿这么点啊。”安玥不在家,原来她在上新概念的课,待会才能回来。谢晔想,不知道上课是不是在培新。苏老师端出一碗外观奇异的甜品给他,漂浮着绿色海藻的酒酿鸡蛋。谢晔感觉吃下去自己会发生什么突变,还是乖乖吃了。苏老师看着他吃,笑眯眯地说:“安玥说过你吃东西香,真的呢。多吃点,锅里还有。这海藻是吴老师给的,她学生在实验室培养的,很有营养,外面买不到的。”

听见“实验室”,谢晔顿觉酒酿变成齁甜的一团,堵在喉咙口。好不容易吃完一碗,他说不用了自己午饭吃得很饱,老太太不听,又盛了一碗过来。让晚辈吃东西的劲头和三婆清醒的时候倒是一模一样的。现在小宝和家里两只大猫已经混熟了,不需要被隔离,谢晔吃第二碗的时候,它一直在试图挑衅一只眼的“任我行”,大猫岿然趴在藤椅上,摇着尾巴躲避小宝的爪子,最后实在烦了,喵一声跳下椅子走开。谢晔扫一眼没心没肺的小宝,心想,做一只猫也挺好的,反正你也理解不了杀母之仇。

完成甜品任务,他问苏老师,吴老师是不是有个表妹叫盛瑶。

苏老师看了他片刻,“前几天玥玥就问过,今天你又问,倒是巧了。怎么想起来问她的事?”

谢晔想,安玥原来也打探过,昨晚怎么没提。他有些心虚,说林峰的采访名单上有这个人。苏老师平淡地说,哦是吗,我和她多年不联系了。

他本来可以加一句,听说她在苏州。但直觉告诉他,这个话题最好就此打住。他和苏老师聊了些其他事,总觉得屋里的气氛有点冷,当然也可能是他穿少了的缘故。

好在安玥终于回来了,她在黑风衣里面穿着一件看起来无比柔软的藏青色羊绒衫,到家脱了风衣,毛衣底下的乳房的形状让谢晔略感意外,之前没发现,她比大多数女生丰满。谢晔一直觉得白医生的女儿,他叫作明姐的霍素明是他见过最美的年轻女子,而安玥在他眼里有另一种好看。说不清那种好看出自哪里。是她富有表情的浓眉,还是她那种大学新生的蓬勃之气。班里的其他女生就没有她这种帅劲。

安玥看见他也说,哟,你穿得好少,不冷吗。苏老师建议干脆带谢晔去买衣服,安玥说好啊,现在走吗。说话间,她的外婆端了海藻酒酿鸡蛋出来。她倒不像谢晔那么纠结,迅速吃了。苏老师去厨房的当口,她低声说,你有没有问我外婆盛瑶的事?谢晔点头,她皱了皱眉,没再说什么。

三个人打了车去南京路,路上满是人,甚至有人早早地穿起了羽绒服。安玥指给谢晔看,他便指出另一个穿着短裤和及膝长靴露着大腿的女孩。这种奇景也只有大城市才有,人们的衣着贯穿了一年四季。

他被她俩带进一间商场,上了四楼,试了两件毛衣一件厚外套,苏老师对毛衣不大满意,买了外套给他。他推辞无果,只得接受了。苏老师遗憾地说,现在眼睛不好了,否则可以打给你,以前玥玥小时候的毛衣都是我打的。

大姑不会打毛衣。她嫌琐碎枯燥。谢晔的毛衣是明姐的手工。霍素明因为心脏不好,高二就退学在家,那会儿谢晔还在念小学。明姐打的毛衣工整极了,像是店里买来的。谢晔对明姐最多的印象就是坐在藤靠椅里的她,娇小白皙的一个人,盖着花毯子,膝上是毛衣针和线团。如同俄罗斯画家笔下静谧的室内人像。

然而再也没有那样一个人,为他编织毛衣了。

他的鼻子莫名有些酸楚,安玥敏锐地注意到了。“看,鼻子都红了,还说不冷,快把外套换上吧。”他无从辩解,乖乖换了新外套。

他们在商场附近吃了晚饭,看戏的逸夫舞台就在旁边。谢晔是第一次看越剧,听不懂,全靠看字幕。《玉蜻蜓》说白了就是个男人的外遇故事。比较有趣的是父子两人由同一个演员饰演。毕竟是戏剧,曾经是道姑的母亲在后半场也不见老。认亲那段勾起谢晔的心事,他这才看得投入起来,但接着戏很快就告终。

出了戏院,夜风更凉,新外套暖暖地裹在身上。苏老师问他,喜欢这戏吗。谢晔坦白说,最后的结局一个儿子三个妈,总觉得有点怪。安玥笑了一声。苏老师说:“戏里面有中国式的伦理道德。徐元宰认养母是情分,认生母是天性,至于他父亲的原配妻子,认作母亲,那可以看作是一种父债子偿。”

听到这里,谢晔不由得想起爸说过的一句话。那是他发腮腺炎那次,人特别虚弱,爸过来看他,他躺在床上看着点滴架子问,妈不要我,是不是不喜欢我?

爸说,没有的事,你不要瞎想。

谢晔固执地说,一定是。

爸叹了口气。

“谢晔,是我对不起你妈。你要怪,就怪我吧。”

从小到大,只有那一次,谢晔听到爸对失败婚姻做出总结。他不敢再就此问爸什么。他自己清楚,来上海这个看似莽撞的决定,背后的推手正是那句遥远过去的“对不起”的回响。

谢晔很想尽快去苏州见盛瑶,而实际成行已经是下一周的周五。看戏那天,安玥说她明天要回妈妈家一趟。等到两个人白天都没有课,便只有周五。

约见的电话是安玥帮忙打的,她借了林峰的名头,说是某报的记者在写联大旧事,也涉及了联大附中,他们作为实习生帮忙收集材料,不知是否方便见一面。对方没有拒绝。

周五在火车站碰面的时候,谢晔穿着他的新外套。安玥不是上次的黑风衣,换了件藏青色格子的,咖啡色薄绒衫配米色裤子,棕色皮鞋,斜背一只小黑皮包。谢晔对巴宝莉风衣全无概念,只觉得她看起来很有气质。

火车没坐满,他们对面的双人座坐了个戴耳机听随身听的女孩。安玥倒是惦记着帮他找妈的事,说她问了有过知青经历的干妈,可惜干妈并不认识叫谢敛的云南人。谢晔说,要是一问就认识,那也未免太巧啦。车开动以后,谢晔想起上周向苏老师问起盛瑶的时候,她表现出的微妙疏远,和安玥一讲,她就说:“我也觉得奇怪,按理如果是吴老师的表妹,不该这样啊。外婆怪怪的,我当时问了一句就没敢多问。”

“我有个猜想,当然只是猜想。你妈妈指着那张照片说过的话,说那个人害了你们家,难道指的不是我小爷爷,而是盛瑶?”

两个人面面相觑了一会儿,安玥说:“电话里听起来挺好一个人啊……那我们待会见到她,要谨慎。”

他们在苏州站下了车,穿过伴着流水的小巷,按地图一路找到那座墙头爬满藤蔓的老房子,推开半掩的木门走进去,呈现在他们眼前的,是一处人烟兴旺的小院。原先多半属于大家庭的院落被分成了好多户,进门处的墙上密密麻麻排列着水表。院子里有鸡在咯咯嗒嗒地散步,角落的水缸外覆青苔,水面漂着睡莲的圆叶子。两个妇人坐在小竹椅上,膝盖上放着匾,里面是晒的某种干菜,她们正在用手拣掉坏叶子和垃圾。小小孩在角落里的学步车中推着车蹒跚地走。一个男人在水斗边洗脸。

谢晔被如此高密度的人类生活图景吓了一跳,同时有种莫名的亲切感。可能是因为院子。他自己家门前有个宽大的水泥地场院,三婆在地上晒包谷和红薯,满目金红,做腌菜的时候,院子里挂满了晒苦菜的绳子,空气中漂浮着菜秆水分蒸发形成的青涩味道。搭建的厨房在院子的一边,厕所在另一边。离家一个多月,他也是这才想起自己家是蓄肥的蹲式厕所,安玥如果去玩恐怕会不适应。

晒干菜的妇人听说他们找盛瑶,说她刚才出去买菜了。谢晔和安玥只好出了院门在外面等。如果站在院子里等,感觉会成为众人的视线焦点。

一个戴墨镜梳背头的男人从里面出来,谢晔没认出他是刚才洗脸那位。男人问他们:“你们是盛老师的学生还是亲戚?”

谢晔想说“都不是”,安玥抢着回答:“学生。”

“哦,”那人一笑,“我还以为是亲戚来要房子,看着你们也不像。”他压低嗓音,“大学老师应该上海分了房子的嘛。她占在这里不肯走,亲戚也没办法。七十多了,又不好赶她走。怕惹出心脏病高血压。哎。”

说完他晃晃悠悠地走了,谢晔和安玥交换了一个眼色,吃不准今天即将面对的会不会是个刁钻的老人。

和他们的预期不符,盛瑶看起来很亲切。那是个胖胖的老太太,拎着一袋东西回来,隔了段距离就说:“是上海交大的同学吗?”待走近些,便可以看到她戴着华丽的框架眼镜,枣红色对襟毛衣里面是白色丝衬衫,雄伟的胸前垂着珍珠项链。和她相比,苏老师可以称作简素了,不打扮的吴老师更是几乎寒碜。

盛瑶的房间在院落一角,也就十来个平方。厨房估计是在外面和人公用的。屋里的家具混搭得厉害,从新艺术风格的台灯到仿明的桌椅,有限的空间里还挤了一只田园风小碎花的双人沙发。谢晔不懂这些,只觉得是中西合璧。他和安玥坐了沙发,老太太把那只明式圈椅拖过来,又指着刚放在玻璃茶几上的塑料袋,招呼他们吃。原来里面是蟹壳黄,刚出炉不久,洒了芝麻的表面热而脆。谢晔想着既来之则安之,迅速吃了两个。安玥表示她不饿。盛瑶用纸巾捏着蟹壳黄窸窸窣窣地吃着,那样子显得既馋又天真。谢晔看着她想,不像个害人的人啊。

安玥把来意又说了一遍,谢晔拿出纸笔。他以为安玥既然表示“要谨慎”,就会至少做做采访的样子,没想到她一上来就问:“盛老师,您认识我外婆对吧?她叫苏怀殊,退休以前是复旦中文系的老师。”

盛瑶慢慢咽下嘴里的饼,“你是安红石的女儿?是你妈让你找我?”她嘴角有粒芝麻而不自觉,看起来仍有种天真的滑稽。

“您认识我妈?”安玥扬一下眉,“不过今天找您的也不是我,是他。”

谢晔只好说:“盛老师,我姓谢,从云南来。我想问……”

他眼看着盛瑶把手里没吃完的小半个饼捏碎了,她骇然盯着他,用一种你无法想象一个老人会发出的尖利嗓音喊道:“你是谢家的!你会甲马纸!你,你来做什么?出去!这里不欢迎你们!出去!”

他们狼狈地逃出来,院子里的妇人冲他们熟络而了然地笑,大概以为他们是来搞什么房产纠纷的。谢晔觉得口干舌燥,打了个嗝,蟹壳黄吃多了。盛瑶也没想起给他们倒喝的,坐下就招呼他们吃饼来着。

等走出院门,他听见安玥在旁边问:“甲马纸是什么?”他不觉又打了个嗝。

从盛瑶那里被赶走,他们去了拙政园。两个人坐在长廊里,看着一波波人流被导游带过去。每当一个旅游团彻底离开,园子里便有片刻的寂静。长廊挨着的绿色水面倒映着白墙黑瓦的住宅,还有一角蓝天。如果不是谢晔一直在打嗝,此情此景堪称静美。

安玥又好气又好笑,和他隔开一截,坐在长凳的另一头。她倚着柱子,双腿平伸在长凳上,不时看看水看看远处,很少看他。一看他,她就忍不住想笑。

“嗝。”谢晔无奈地又喝一口水。这是第二瓶了。

“那样没用。得一口气喝。”

“喝不动了……你和唐家恒的采访,嗝,怎么样?”

“不怎么样。老先生脑子不大灵光了,东拉西扯。唐家恒说以前遇到过更搞的,你问他联大,他跟你谈哲学。毕竟不是每个人上了年纪还能有清晰完整的头脑。”

“我觉得,”谢晔闭上嘴等又一个嗝过去,才说:“盛瑶记得很清楚。不然她也不至于那样。”

“你还没回答我的问题呢。”她笔直地从长椅那头望着他。又一队戴着红帽子的老年旅游团伴随着导游的喇叭声走了过去,导游正在讲他们已经听了好几遍的“与谁同坐轩”。那个扇形小亭子在谢晔身后不远处。

谢晔没忘记她的问题。甲马纸是什么?

他也无数次问过自己这个问题。明明只是刻板印色的棉纸,不是吗?那么为什么烧甲马纸会让他拥有不一样的“梦见”?谢家人甚至能用甲马纸潜入别人的记忆和情绪,造成微妙的推动。就像爸用“哭神”让邝诚喜欢的女人流尽憋屈的泪水,使她恢复说话的能力。

又一个嗝不受控制地突破他的喉咙口。他定了定神,“你坐过来一点。”

安玥促狭地说:“你过来。”她把腿挪下凳子,坐正了。他没有坐,拎着矿泉水瓶站在她旁边。站着或许能少打几只嗝。他想,到底该从何说起呢?他的第一张甲马纸?不,那太窘迫了,他和唐家恒讲过,对安玥,他说不出口。

最后他说:“我的高考考砸了。考试的时候我在发烧。发烧其实是结果,原因是我在那之前用了一张甲马纸。我家的甲马纸长这样——”他从钱包里抽出一张叠起来的递给安玥,她展开看了,不出所料地面露诧异,“对,你外婆有一张,这个回头再说。这不是装饰品。云南人认为,烧甲马纸等于请神,所以我家每年鬼节和春节也会往外卖一些,有需求嘛。卖的甲马纸和我们自己用的不一样,简单地说,区别是里面有没有神。”

一旦开口倒也不难,他惊异地发现自己不打嗝了,便流畅地接着说:“我家烧甲马纸,向来不是为自己家。帮人驱邪、解惑、治病,能做很多事。当然也有不成功的时候。”

安玥盯着他看。很难说她的表情是相信,但也不像怀疑。她问:“你高考前烧甲马纸,是为了什么?”

我有个很要好的姐姐,我叫她明姐。他说。

霍素明比谢晔大六岁。白医生家在近郊买下一楼一院的商品房之前,霍素明和父母以及妹妹霍素锦住在医院后面的家属区。因为两家相熟,他们从小就认识。然而谢晔对她的特殊感觉,始于他因为腮腺炎发烧住院那次。

住院部其实并不安静,家属和护士人来人往。唯有下午的那么一小段时间,病人大多在午睡,护士估计也在休息,日光从偏西的窗户照在墙上,把一些黄色的斑渍照得分明。谢晔不知道那是水管有一年漏水的痕迹,他在儿童的想象里将墙上的水渍幻化成各种神兽,就像甲马纸上的鸡、马、龟、蛇等。看那些痕迹看累了,加上无聊,他不觉有些困意。

他听见自己在轻轻呼喊:“咪咪,咪咪。”他是在找猫。狸花猫,黄眼睛,尖嘴,看起来有点凶。他沿着医院的走廊一路走一路轻喊,在每间病房门口往里张望。

然后他看见了床上的自己。圆脑袋露在被子外面。脸因为之前的发热有些潮红。病房里还有别的病人,但那一刻,视线里唯有那个睡着的孩子。

“谢晔。”他喃喃地说。

谢晔在梦里说完便惊醒过来,发现病房门口站着明姐。还没等他做出任何表示,一个护士把明姐带走了。他隐约听见护士责怪说,那边有传染病,你不要乱跑,万一你生病了,问题可就大了。

晚些时候,护士拿来一个黄色的苹果,说是白医生家明明给他的。谢晔的腮帮子仍然肿胀疼痛,吃不了东西,他拿着苹果玩了一会儿,闻到一种安定的香气。他太小了,并不理解刚才在“梦见”中由明姐的视角看见自己的瞬间,为什么会有种汹涌的畏惧。那是自幼有心脏病的女孩对一切让人躺倒的疾病的恐惧,那会直接让她联想到死亡。谢晔只感觉到她的孤单,她那么执着地在整间医院寻找自家走失的猫。

痊愈后他就经常去找明姐玩了。其实也玩不到一起去,无非是她给他一盒蜡笔让他乱涂乱画,她自己在旁边看书。离家出走的猫已经回来了,经常趴在明姐的膝盖上打盹,有时候用险恶的眼神斜睨着谢晔。谢晔一直不喜欢那只猫,他有一次摸它的鼻子,被狠狠挠了一爪。

等他念初中,白医生家的老二锦姐去了下关的重点高中,他很少再去他们搬到城西的新家。不是嫌远。从家里出来穿过镇子,走个二十多分钟也就到了。主要是他觉得自己一个男生,老跑去找姐姐有点那个。霍叔叔出差多,白医生又忙,家里经常只有明姐一个人。再后来锦姐上了昆明的大学,而他也升上高中。白医生家的猫上了年纪,在又一次离家出走后没回来,估计是死了。明姐不肯再养猫。除了有时跟着爸和大姑去霍家吃个饭,或是明姐打好了毛衣让他去拿,他和自己最仰慕的美丽姐姐不再有什么交集。

后来就传来了她的死讯。突如其来。

明姐的心脏病是无法被治愈的,昆明的医生说她很可能活不到十八岁。她突破了医生的预言,却在二十五岁的年纪突然凋零。死于自杀。她的尸体在死后两天被人发现于毗雌河的河滩上,据说被泡得十分可怕。见惯生死的白医生在认尸的时候都晕了过去。

镇子太小的问题就在于,谁都认识谁,谁都知道谁家的事。很快就有种奇怪的传言,说霍素明的死是因为她念大四的妹妹带了男朋友回家,不知怎么刺激到了她。

谢晔觉得传言是狗屁。

霍家的丧葬饭距离高考只有两天。白医生和爸说,谢晔就不要来了,考试要紧。谢晔当着爸的面没说什么,却在爸他们走后也出了门。按照镇上的习俗,霍家借了粮食局的空地办的露天席。去粮食局出村往左拐,谢晔往右拐。他先经过了爸曾经卖过票的长途车站,挨着车站的是片和车站停车场同样大的空地。那是城隍庙的旧地,庙宇在若干年前被烧毁,没有再建。即便连庙的废墟都没有,弥渡的人们仍然习惯在每年的七月半来这里敬神烧纸,谢家的甲马纸大多也是在此地进了临时搭建的炉灶。离七月半还早,空地长满了草,有一群男人正在杀牛。谢晔停下来,远远看到被开膛破肚的牛露出的青白色胃袋,他奇异地没感到恶心,只觉得空虚。他本想在这里烧张甲马纸给明姐,吊慰一下,却被意外的杀戮光景打消了念头。

他摸了摸裤兜,里面除了别人问他家买去用于吊唁的“甲马之神”,还有另一张甲马纸。出门前他也想过,带了又有什么用呢?他早就知道自己不适合用这个。

最后谢晔还是一路往西去了毗雌河边。平时河边总有钓鱼的人和玩水的小孩,大概因为前几天淹死过人,今天河边一片空旷。毗雌河尚未到涨水的季节,流淌得心平气和。谢晔知道他可以淌水走到河对岸,最深处不会超过他的大腿。就算以明姐的身高,也没有在这样的河水里淹死的道理。

他还是不认为明姐会自杀。她从来没有因病露出过困苦的样子。她总是那么温婉沉静,放在膝上的手不是在打毛线就是在看书,手指白得近乎半透明。

什么被妹妹的男朋友刺激到了。狗屁。都是狗屁。

谢晔站在河边,摸出他带的甲马纸。“追魂”。他之前想过要不要带上“水神”,又觉得可笑。水里当然没有神。那么,水会有记忆吗?毗雌河会记得明姐吗?她在河里死去的时候在想些什么?最后他忍不住拿了据说很难驾驭的这一张,对自己能否使用毫无信心。

“你烧掉甲马纸之后看到了什么?”安玥问。她坐着他站着,她不得不稍微仰起脸,浓眉下的眼睛里透着热切。

“明姐是死于意外。她想要过河,把鞋子提在手里慢慢走过去,结果鞋子掉进河里。她弯腰去捡,滑了一下……我失去意识很长一段时间,醒过来的时候已经是黄昏,而且我发现自己躺在河滩边的浅水里,全湿透了。”谢晔又用几句话草草解释了他后来考砸了的原因。

“所以你就发高烧耽误了高考?”安玥的表情与其说是愕然,不如说是惋惜。她想想又说:“那她为什么要去河边?”

“谁知道呢。”谢晔说。

其实他知道。他在丧失意识和知觉的五六个小时里投身霍素明的意识之河,被她在喜悦时仍不掩悲伤的情感旋涡卷走,在其中湮没了他自己的呼吸。

明姐恋爱了。对象是一个贼。

他透过她的眼睛目睹那个青年出现在爬满金银花藤的墙头。贼一定没想到家里有人。她的圈椅放在门前的走廊上,对着院子。他既不惊慌也不尴尬,在墙头对她笑笑,翻身离去。过了几天他又来了,趴在墙头上看她,问她为什么总坐在这里。她说,因为我是个病人。

病人就不可以出去走吗?青年表示怀疑。后来他就开始带着她四处去,他骑一辆大约也是偷来的三轮车,把她放在上面,用一床被子盖了,堂皇地穿街过巷。乡下人进城看病经常是这样,没人注意到被子底下只露出一头黑发的,是白医生那个瓷偶般美丽脆弱的大女儿。他带她去看漫山遍野的秋樱,在山坡躺倒,眼里只剩下瓦蓝的天和粉色白色的纤细花瓣。他带她去很远的温泉的泉眼,绿色的泉水据说热到可以煮鸡蛋。他还带她去过许多次毗雌河,在那里钓鱼,打水漂,看夕阳把河面变成万点碎金。

后来他没有再来。她想他是不是出事了,或者厌倦了和她这个病人为伴。妹妹把她在大学的男友带回家,父母杀鸡做饭招待,她吃饭说话都心不在焉,一心在想,他在哪里?

她知道他住在两河交汇的地方,毗雌河对岸的村子。他爸好赌,经常打他妈妈和他,他初中第一次还手,从此免于被打。他只读到初中毕业,既不上班,也不帮妈妈种田,用镇上的话说,他就是个二流子。

他对她保证过不再偷。她愿意相信他的誓言。那么到底是什么原因让他消失?是他爸又打了他,还是出了什么事?在她寂静的时间里,各种坏的可能性逐一变形和放大,悬在半空。

她决心去找他。

去那个村子有两座桥可走,一座是镇上跨越毗雄河的浊流的石桥,过了桥就是她和他先后读过的小学。她比他高三级,后来他坦承,在她念高年级临近毕业的时候,他就注意过她。她念的是一中,他的成绩只能上第二中学。他曾经在一中校门口附近转悠,希望能看见她。他知道她是白医生的女儿,但他不喜欢医院,没有去那边张望。至于那天试图翻进她家的院子,他无辜地说,我真的不知道那是你家。

她不想走学校旁的小桥,那里人来人往,眼目太杂。她的活动范围很少到小镇的那头。而另一条跨越两河汇合之后的下游、可以行车的水泥桥,对她来说又太远了。所以最后她决定趟过毗雌河。和他一起在河边玩的时候,她看到过有人那样绕近路,只要把裤子挽高就能过去。

霍素明葬礼那天的黄昏,谢晔从如同高烧谵妄的“梦见”中醒来,发现自己泪流满面。他分不清那是明姐流的泪,还是他自己。接下来的好几天,他无法把自身的情绪和记忆从她消逝的生命中分离出来。有一次他甚至喊了爸“谢叔叔”。在这样的状态下高考,败局是注定的。爸和大姑对他的异常报以惊人的耐心,他们在等他恢复成谢家的儿子。后来他终于完整地从那场“梦见”的回响中脱身,对爸说了他看到的结论。明姐不是自杀。他嗓音干涩。爸说,我知道,我也去过那片河滩。“水神”让我看见了事情的经过,然后我对白医生讲了。如果养到那么大的女儿是自杀,他们一家未免太伤心。大姑敲一下谢晔的头:你傻呀,“追魂”是能够随便用的?

在家长们面前,他不是第一次觉得自己年轻又无力。而那次,他还感觉到一种被窥伺的愤怒。正常的家长不是该更重视高考吗?他们甚至没有试图阻拦他,就那样任凭他去尝试和吃苦,似乎在等着看他作为甲马纸的传人,能走到多远。

大姑对他的心思一向摸得很透。那天夜里,他躺在床上睡不着,大姑走进来摸摸他的额头,确认他没有再发烧,然后说:赌哪门子气呢!你这个脾气,就算你爸和你说了,你也会想用自己的眼睛看一看的。

谢晔在高考后的暑假偶然见过霍素明的男朋友。他看起来和霍素明记忆中几乎不是同一个人,显得憔悴和油滑,要不是旁边有人喊了一声“端峰”,坐在小吃摊前的谢晔根本会忽略那个在旁边一张桌子吃卷粉的年轻男人。这个名字太特别了,应该不会有人重名。叫作端峰的男人和喊他的人寒暄,对方坐下来,问他最近跑哪里去了,不见人。端峰说别提了,有人说昆明有单生意,我跟过去,结果老火(惨)得很。谢晔无从判断他说的“生意”是正经买卖还是又一桩行窃,也不想再听,没吃完就付钱走了。

谢晔在拙政园里给安玥看的是“玄武”,四神的甲马纸他只能勉强用最弱的一枚,放在身上与其说是防身,不如说落个心安。不过这并不是他接下来打算用的。他带着安玥走回盛瑶家所在的巷子,确认周遭没有行人,这才从钱包夹层里拿出另一张甲马纸。是“追魂”。他一共带了两张“追魂”来上海,这么快就要用掉最后一张,的确始料未及。曾经他以为自己再也不会用“追魂”,没想到时隔不久,他就因为邝诚用了。前段时间的使用经历让他多少有了些底气,觉得自己成长了,不再会因为甲马纸深陷别人的记忆泥沼。

“我待会可能会看起来呆呆的,甚至有可能晕过去。你不要慌。如果我一时半会醒不过来,你找唐家恒。他的拷机你有的,对吧?”谢晔说完,安玥看他的眼神带着关切,问他:“这能行吗?把这张纸烧掉,你真的能看见盛瑶的记忆?”

“院子里人太多,”他苦笑一下,“我很怕串到别人身上。所以我们得进去,在她窗外烧。”

“可别被当成纵火的。你等等。”她跑开了,留下他懵懂地站在原地。过了一会儿她回来时,拎着一袋折好的锡箔元宝。他想起刚才遇见过一间寿材店。

安玥说:“待会问人借个盆就行。”她拆开一只元宝,把那张“追魂”和锡箔叠了,重新折好。两人再进小院。拣干菜的妇人只有一个还在院子里,这会儿在洗菜,看来准备做午饭。学步的小孩不见了,有个老头在门口晒太阳。安玥和那位妇人借烧东西的盆。她说,难得来一次,却被赶出来。我想至少给长辈在这里烧点纸。妇人说,哟,你们果然是他家的……她爽快地借了一只白铁盆出来,安玥把一袋子内容倒在里面,放在盛瑶的窗下,点上火。

大概是闻到或是看到烟,盛瑶的门开了。她换了身暗淡的家常衣服,也没戴项链,倒显得那副眼镜过于华丽了。看见烧纸的盆和站在一旁的他们,她显得惊惧又厌恶。

“你们做什么!怎么跑人家窗门底下烧纸呢!大人怎么教的这是!”她愤怒地往回跑,大概想拿什么东西来灭掉盆里的火苗。谢晔瞟一眼她矮而宽的背影,漠然低头看向火盆。那里面分辨不出甲马纸和锡箔,一切都在燃烧和变黑,物质被火焰转化成灰烬。

他想,记忆要是也会灰飞烟灭,我就不用傻站在这里了。小爷爷,和你合影的两个女人,一个我不敢多问,一个见我就赶人。这到底是为什么呢?你活着的时候,和她们有过怎样的交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