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则《史记》不复有史的价值耶?是又不然。据《自序》:“司马氏世典周史。”古代学术,率为官府所专有,而史官尤为其渊海。谈、迁父子入汉,世守其业。《自序》云:“百年之间,天下遗文古事,靡不毕集太史公;太史公仍父子相续纂其职。”盖当时具备作史资格者,无如迁父子。故谈临终以此责迁,而迁亦毅然以此自任。前此史家著述成绩何如,今不可尽考。略以现存之几部古史观之,大抵为断片的杂记,或顺按年月纂录。其自出机杼,加以一番组织,先定全书规模,然后驾驭去取各种资料者,盖未之前有。有之,自迁书始也。《自序》云:“余所谓述故事整齐其世传,非所谓作也。”此迁自谦云尔。作史安能凭空自造?舍“述”无由。史家惟一职务,即在“整齐其世传”。“整齐”即史家之创作也。能否“整齐”,则视乎其人之学识及天才。太史公知整齐之必要,又知所以整齐,又能使其整齐理想实现,故太史公为史界第一创作家也。
《史记》创造之要点,以余所见者如下:
一,以人物为中心。历史由环境构成耶?由人物构成耶?此为史界累世聚讼之问题。以吾侪所见,虽两方势力俱不可蔑,而人类心力发展之功能,固当畸重。中国史家,最注意于此,而实自太史公发之。其书百三十篇,除十表八书外,余皆个人传记,在外国史及过去古籍中无此体裁。以无数个人传记之集合体成一史,结果成为人的史而非社会的史,是其短处;然对于能发动社会事变之主要人物,各留一较详确之面影以传于后,此其所长也。长短得失且勿论,要之太史公一创作也。
二,历史之整个的观念。从前的史,或属于一件事的关系文书——如《尚书》,或属于各地方的记载——如《国语》《战国策》,或属于一时代的记载——如《春秋》及《左传》;《史记》则举其时所及知之人类全体自有文化以来数千年之总活动冶为一炉,自此始认识历史为整个浑一的,为永久相续的。非至秦汉统一后,且文化发展至相当程度,则此观念不能发生;而太史公实应运而生,《史记》实为中国通史之创始者。自班固以下,此意荒矣!故郑渔仲(樵)、章实斋(学诚)力言《汉书》以后“断代史”之不当,虽责备或太过,然史公之远识与伟力,则无论何人不能否定也。
上二项就理想方面论。
三,组织之复杂及其联络。《史记》以十二本纪、十表、八书、三十世家、七十列传组织而成。其本纪及世家之一部分为编年体,用以定时间的关系;其列传则人的记载,贯彻其以人物为历史主体之精神;其书则自然界现象与社会制度之记述,与“人的史”相调剂;内中意匠特出,尤在十表。据桓谭《新论》谓其“旁行斜上并效《周谱》”,或以前尝有此体制亦未可知。然各表之分合间架,总出诸史公之惨淡经营。表法既立,可以文省事多,而事之脉络亦具。《史记》以此四部分组成全书,互相调和,互保联络,遂成一部博大谨严之著作。后世作断代史者,虽或于表志门目间有增减,而大体组织不能越其范围,可见史公创作力之雄伟,能笼罩千古也。
四,叙列之扼要而美妙。后世诸史之列传,多藉史以传人;《史记》之列传,惟藉人以明史,故与社会无大关系之人,滥竽者少。换一方面看,立传之人,并不限于政治方面,凡与社会各部分有关系之事业,皆有传为之代表。以行文而论,每叙一人,能将其面目活现。又极复杂之事项——例如《货殖列传》《匈奴列传》《西南夷列传》等所叙,皆能剖析条理,缜密而清晰,其才力固自敻绝。
上二项就技术方面论。
要之《史记》价值,久为学界所公认。吾侪赞美,适成赘词,反不如攻其阙失,犹足附于史公忠臣之列。今姑述此四项,致吾敬仰云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