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基督徒而言,我们的恶已经除去了,我们「在他爱子里」被接纳(弗一:6)。我们不必像坐旋转马一样上上下下,当我们做得好我们就觉得自己好,当我们犯罪我们就觉得自己坏。我们已经在一个不变的地位,就是被爱的地位。
希伯来书指出,罪与恶都已经解决了:「因为他一次献祭,便叫那得以成圣的人永远完全。圣灵也对我们做见证,『我不再纪念他们的罪愆,和他们的过犯』。」(来十:14―15、17)
许多基督徒停留旋转马上,他们认为自己一下在被饶恕的地位,一下在有罪的地位,如此继续。他们对自己的被接纳没有安全感。他们不能领会「凡靠他进到神面前来的人,他都能拯救到底,因为他是长远活着,替他们祈求。他不像那些大祭司,每日必须先为自己的罪,后为百姓的罪献祭,因为他只一次将自己献上,就把这事成全了。」(来七:25、27)耶稣使我们被接纳,是一次就永远做成的。问题不在于「我们是好是坏」?而是「我们在做什么?」
如果我们伤害了别人、自己、或神,这罪会使我们难过。依神的意思忧愁,不会使我们处罚自己,或别人,而是去关心被伤害的对象。这是以爱做基础的规范,而非以惧怕刑罚做基础的规范。
「不被定罪」是大有能力的一件事。是改变生命的事。当人达到不被定罪的感觉时,他们已经走上越来越能去爱的路上,因为「谁的赦免多,谁的爱就多」这也是我们对真自我和理想自我应有的态度。对理想自我,我们要以爱为目标,朝理想调整。对真实自我,我们不要以恕气和攻击来面对失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