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是解决善恶问题的答案。当我们在伊甸园里,完全被爱被接纳,善恶不造成问题。当我们悖逆,善恶便成为主要的问题。
如果有足够的爱加上界限,或恩典加上真理,我们就会经验到神与我们的关系,并学习站在恩典中(罗五:2),其中并无定罪论断可容身。当失败时,我们觉得难过,因为那会使我们失去爱人的机会。如果我们不必担心定罪的问题,我们就有更多精力去关心我们所伤害的人。这是依神的意思忧愁,而非使人站不住的罪恶感。
在第一章讲到关于相连时,我说过有时候我问参加研讨会的学生:「如果我给你一根球棒,让你打我的脸,你会打吗?」他们会说不会,因为「这是不好的事」。他们这样的回答并非依照基督徒的最高标准。真正的答案应该是:「不会,因为那会使你痛。」耶稣说律法的总纲都包括在爱人如己了。当我们视我们的失败和罪在于不够爱人,而非我们的「坏」,我们在善恶的事上就往更成熟迈进了。
这对我们自己也适用。当我们犯罪,我们可以从罪会伤害我们的角度来看,而非称自己为「恶人」,我们就可以脱离罪和死的律。只有当我们看出罪会给我们带来怎样的毁坏伤害,我们才会开始改变。用罪恶感来操纵是不会使人改变的;它只会使我们犯更多罪。「律法本是外添的,叫过犯显多,只是罪在那里显多,恩典就更显多了。」(罗五:20)
这是福音的真理:只有恩典叫我们自由。保罗为一再犯罪挣扎时,他就说:「谁能救脱离这取死的身体呢?」(罗七:24)他继续说:「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稣里的就不定罪了。」(罗八:1)只有当我们不被定罪时,我们才能放手。我们从律法中释放出来,我们可以随从圣灵行事。
然而,我们如果继续将我们的恶视为定罪和罪恶感的来源,罪的循环会继续下去。这样的循环在深陷其中的人身上,很容易看到。他们做了,觉得自己很不值得被爱,很糟糕。然后为了从这种感觉中出来,他们又做一次。李就是一个好例子。
李的「罪恶循环」是这样的。当他觉得孤单,他就去找妓女。他觉得自己的欲望很不好,但他还是去了。之后,他觉得非常罪恶,几个星期都挥之不去。他觉得自己更不值得爱,就更从人群退缩。而这样又更使自己有需要,压力必须解决,痛苦孤单又再次来袭。他就会去找另一个妓女,罪恶感又回来,循环又继续。
当他把事情向一个小的支持团体人倾吐,他发现自己没有被定罪。他发现人对他的坏并不惊讶,而他们不管他做了什么,仍然爱他。他试了又试,想拒绝这爱与接纳,并想躲起来。但渐渐地,他发现「不被定罪」是一个他不会失去的地位,即使他又犯罪也不被定罪。他的地位不因为他的表现有所改变。
在不被定罪的地位中,李学习到他的「坏」和罪恶感都不是问题,已经在十字架上解决了。真正的问题在于他缺少真爱。这是最大的杀伤力。除非他能从罪的循环中出来,否则罪带来的毁坏是很真实的。只有「不定罪」才能使罪失去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