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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部分 公共理性与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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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作为公共理性的民主

在奥尔德斯·赫胥黎(Aldous Huxley)的小说《针锋相对》(Point Counter Point)中,主人公西德尼·夸尔斯经常从家乡艾塞克斯前往伦敦,表面上看是去大英博物馆从事古印度民主的研究工作。当谈及公元前4世纪和前3世纪统治印度的封建王朝时,他向妻子雷切尔解释说,“这是玛雅时代的地方政府”。然而雷切尔一眼就看出这是西德尼为欺骗她而精心谋划的策略,因为她猜测他去伦敦的真正原因是为了和他的新情妇待在一起。

奥尔德斯·赫胥黎向我们讲述了雷切尔·夸尔斯是怎样估计事态发展的。

(西德尼)去伦敦愈加频繁,并且在那里待的时间越来越长。在他第二次去伦敦的时候,雷切尔已经开始伤心地怀疑西德尼是否已经有了新情妇。在他第三次从伦敦回来的几天后,也就是他第四次去的前一天晚上,他开始特意抱怨古印度民主历史的高度复杂性,雷切尔才确信他已经有了新情妇。她非常了解西德尼,从而可以确信,如果他真的在阅读古印度方面的书籍,是不会在饭桌上谈论其困难的。无论如何,不会这么长久地谈论,也不会如此勉强地谈论。西德尼就像乌贼喷射墨汁那样,用一些迷惑人的说辞来掩饰他的行动。在那些关于古印度的障眼法背后,(西德尼)希望能够悄无声息地溜到城里去。[1]

赫胥黎的小说表明雷切尔的估计是正确的。西德尼掩饰的真正原因就是她曾经怀疑过的事情。

“墨汁”所引发的迷惑与本书的主题有重大联系。当我们假设不仅在西方,诸如古印度等其他地方也有民主的经验时,是在误导自己吗?也许这与西德尼想误导雷切尔的方式不完全相同。认为民主未在除了欧洲以外的世界其他地方获得发展的观念非常普遍,并且经常被表达出来。这种观念也经常被用来解释当代事件,比如,对伊拉克在遭受军事打击之后所面临的巨大困难和问题,有时并没有归咎于2003年因信息不畅和缺乏足够理由的军事打击,而是归咎于一些臆想出的困难,即认为民主和公共理性不适合用于像伊拉克这样的非西方国家的文化与传统。

近年来围绕民主问题所采用的修辞,使得这一问题变得十分复杂。在那些想把民主“强加”给非西方世界国家(当然,那些人认为符合这些国家的“自身利益”)的人和那些反对这种“强加”(由于尊重这些国家的“自身道路”)的人之间,存在着越来越多无法厘清的分歧。但是双方所使用的关于“强加”的表述都是很不恰当的,因为这其中隐含着一种假设,即认为民主只属于西方,把民主看作仅仅源于西方并且发展于西方的典型的“西方”理念。

然而以上观点,以及由此产生的对于世界上民主实践的可能性的悲观看法是很难站得住脚的。即使是如雷切尔所称的“关于古印度的迷惑说辞”,也并非都是虚构的,因为事实上古印度在地方民主方面有过好几次尝试(现在就更多了)。的确,要了解世界民主的根源,我们必须对世界各个地方的人们参与和公共理性的历史有所了解。我们不应该仅仅从欧洲和美洲的角度来看待民主的演化。如果我们把民主看作一种西方特有的文化产物,我们将很难理解对于参与式生活方式的普遍需求,亚里士多德对此曾有过深刻的论述。

当然,毋庸置疑的是,当代民主实践的制度结构主要是过去几个世纪欧洲和美洲经验的产物。[2]中关于民主制度史的论述:

对于作为一种治理形式的代表民主,你可以追溯到18世纪80年代,在地图上标记其发展拓展的范围,你将看到不仅其制度形态日益趋同,而且与其对抗的其他各种国家形式逐渐遭到淘汰,尽管其最初也有很大的影响。在这整个时期内,治理形态的发展首先是由欧洲人引领的,随后在世界范围内传播,其中欧洲和美国先后运用强大的军事和经济力量予以推行。

这种认识是极其重要的,因为这些制度形式的发展具有巨大的创造性和有效性。毫无疑问,这是“西方”的一大主要成就。

然而正如伟大的美国民主历史学家亚历克西斯·德·托克维尔(Alexis de Tocqueville)早在19世纪初指出的,尽管在欧洲和美洲发生的“伟大的民主革命”是“一个新兴事物”,这也是“历史上已知的最持久、最古老、最永恒的趋势”的表现。[3]即使是托克维尔关于这种激进主张的进一步阐述并没有超越欧洲的范围,也没有上溯到12世纪以前,但他的主要观点却包含了一种更加广泛的相关性。在评价支持民主和反对民主的各种声音时,我们必须充分注意到在世界不同地方不断出现的参与式治理的吸引力。可以肯定的是,这种参与式治理虽然一直以来都遭到抵触,但不断在挑战一种不经审思的观念,即认为专制在世界大部分地区都是不可触动的。具有完备制度形式的民主存在于这个世界的时间并不算长,其实践才仅有几个世纪,然而正如托克维尔所说,这表现了具有更久远历史和更广泛空间范围的社会生活的趋势。民主的批评者,不管他们如何激烈地反对,必须找到某种方式来面对参与式治理的巨大吸引力。这在今天看来仍然有重要意义,并且难以抹杀。

[1] Aldous Huxley,Point Counter Point(London:Vintage,2004),pp.343-344.

[2]正如约翰·邓恩(John Dunn)在其一本富有启发性的书籍(Democracy:A History(New York:Atlantic Monthly Press,2005),p.180

[3]见托克维尔的《论美国的民主》,第1页。乔治·劳伦斯(George Lawrence)将其翻译成了英文(Democracy in America(Chicago,IL:Encyclopaedia Britannica,19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