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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课:道德心理结构:意志、观念、情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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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开场

杨国荣(主持):我一直说,在当代中国哲学界,真正形成自己体系的哲学家,我们只能说有两个,一个是我们哲学系的奠基者冯契教授,另一个则是李泽厚先生。这两个人的思路很不一样,冯先生的很多观点,李先生未必同意,但是这并不妨碍两者都是真正具有创建的哲学家:不是某一方面的专家,而是哲学家。李先生对一些问题的看法,我感觉既有历史感,也有理论的洞见。我常常讲,哲学的问题需要点破,而不是在外面绕圈子,李先生对哲学上很多重要的问题,不管是历史的还是哲学理论方面的,都真正能做到点破,而不是在外面云里雾里地绕,这是他的一个很重要的特点,所以读了李先生的书以后往往给人一种豁然开朗的感觉,这是我阅读的一些真切感受。说起这一次的来访,我也是一个始作俑者,尽管这个形式是我们后来逐渐拟定的,但大概从2009年开始,我每年都在邀请。因为各种原因李先生一直没有来,今年终于成行,而且我们这个形式非常好,本来我的意思就是随便聊聊,这一次又是这样一个讨论班的形式,那就是更学术化一点,更便于李先生思想的进一步讨论。需要抱歉的是,本来李先生的第一次讲座,我就应来主持,但因外出,未能赶回来。既有失敬之处,也错过了一次聆听机会。

李先生的思考和创造一直没有中断过,好多年以前他就说要封笔了,但是封笔之后还是一本一本的大作不断问世,所以我想他以后还是会贡献出许多创造性的思想,我们这次讨论班也应该是一个重要的契机。下面我也不多说了,我们抓紧时间转入课堂讨论。

李泽厚:谢谢!(掌声)不要鼓掌,我是最不喜欢仪式性的活动,谢谢你(指杨国荣)的讲话,但对你提两点要求:第一点,跟上次郁振华一样,我有时要窃取你主持人的权力,(笑声)我有时候要请这个或是那个同学发言或停止发言……

杨国荣:按照契约论,我让渡我的权力。(笑声)

李泽厚:第二点,你是伦理学专家又是哲学家,你应该参加讨论,而且予以指导。(杨国荣:我跟学生一样。)(笑声)

昨天挺热闹的,大家提出了许多问题和不同意见,但我向来是个怀疑派,会怀疑大家是不是把讨论班只当成个热闹场景。大家回去以后是否会想:到底得到了什么,有什么收获?上这个课好像茫茫然?听了之后到底有什么收获?我明确了什么问题?或者对我哪点有启发?有还是没有?摇头点头都可以。(笑声)你不摇头也不点头,就是中间派,那就麻烦了,这个课还值不值得上下去了?

同学1:李先生,讨论班的规则说,尽量不纠结于桑德尔的案例,上次我有点遗憾的是有点过于纠结于那些案例了。

李泽厚:以后会避免的。假设大家不说的话,我大概能回忆概括为三点。第一点,我主张一种历史的具体的方法来对待一个问题,而不是拿一般的、比较抽象的原理直接套上。我觉得这一点不仅仅适用于桑德尔这些案例,它有一般原理的意义。这牵扯到一个普遍性的方法论问题。经常看到讲道理时头头是道,但一碰到具体问题,就讲不清楚或者不知所措,或者就是错的,这是普遍现象。当年毛泽东批判教条主义说“言必称希腊”,理论头头是道,碰到具体问题就行不通了。康德《判断力批判》讲到应用一个普遍概念到一个特殊事例,是不能直接套上去的,甚至是不能教的,而是自己在经验教训中摸索锻炼中求得结论。可见,像我刚才讲的从一个普遍原理到一个具体事件,是需要一个过程的。一个抽象的道理,好像一下子就能解决问题,其实不是这样的。大家都知道康德讲“人是目的”,人人平等,人是自由的,但是,讲到当年的选举时,康德就认为,有财产权的人才有投票权,妇女和仆人就没有。为什么呢?因为他们经济上不独立,人格不独立,人的自由意志不可能表现出来。这跟他的主张是不是直接矛盾呢?既然把所有的人当成目的,为何又有这种差别呢?因为人是目的作为哲学理论落实到政治层面便有一个历史过程。

第二点,在桑德尔的书里批判功利主义怎么不好,自由主义怎么不好,最后归结为美德伦理。我认为自由主义也好,功利主义也好,在某些情况下都是正确的,上次举的水灾分洪的例子,有时候就得牺牲少数,甚至是他们的生命;但有时候它就错了。所以从这方面看,不能简单排斥或接受某个东西是绝对真理。它们为什么不是绝对的?这又是以后要接着谈的。

第三点:情本身的价值。“情”本身有价值,我之所以要把“justice”翻译成“公正”,不是因为“公正”有情,恰恰相反,“正义”这个词有情感因素,“公正”是更加理性的。当然,这个“justice”到底翻译成正义还是公正,是有争议的,我估计会有很大一批学者反对,但是没有关系,学术上就是需要多元,假设只有一种意见,那就不对头了。在争论中间,经过历史的考验后,证明某种思想是对的。爱因斯坦的相对论出来的时候还有人反对,反对的人是大物理学家,而且是得过诺贝尔奖的物理学家,所以爱因斯坦的诺贝尔奖晚了好几年才颁发。一个真理不是马上就被接受的,这没有关系,通过讨论,最后交由历史和时间来作出检验。

二、构成道德心理冲突的因素

上次讲了几个具体案例,都是桑德尔的;今天再讲一个,不是桑德尔的。八十年代看过一个描写日本的电影,父亲、母亲、孩子之间的关系非常好,后来大概过了二十年,儿子发现他的父亲是被他母亲杀死的,因为他母亲跟另外一个男人好了。怎么办?那个剧情描写的是他告了母亲,结果母亲被判死刑而且执行。看到结局后心里不太舒服。当时我想,照中国人的看法,儿子会不会做告发母亲这个事情呢?母亲把父亲杀了,自己把母亲杀了,很公正啊。我们都是中国人,如果遇到这个问题,你们会怎么样,告还是不告?

主张告的举手……(同学反应)主张不告的举手……(同学反应)

好!有些是没举手,不知道什么态度,(笑声)因为只有这两个选择嘛。

(大多数人选择不告)这说明什么问题呢?什么原因不告呢?假如说别人杀了你父亲,你告不告?肯定告,对不对?告的同学举手吧……(笑声)(同学反应)

那肯定都要告,没问题。为什么是母亲就不告呢?

我们现在可以分析一下,作为一种道德行为的心理因素是非常复杂的。刚才讲的这个电影,描述的其实就是人内心的冲突,因为他爱自己的母亲,母亲很爱他,但是父亲也爱他,不过已经死了二十年了。那他道德心理的冲突估计有几种因素?哪位能够说一说,儿子的道德心理活动中间有什么主要的原因在起决定作用?

同学2:我觉得他告他的母亲是基于人人平等的观念,如果别人杀了他父亲他会告,他母亲杀了他父亲就不告了吗?那别人与他母亲是不是人人平等的呢?

李泽厚:那你是主张告母亲的?好。但是主张告的人少数,主张不告的人是多数。好,你(同学3)讲。

同学3:我觉得告还是不告要看你和父母的关系,不可以抽象地讲。

李泽厚:我刚才讲得相当具体了,他和他母亲关系非常之好。

同学2:舜有个故事,他自己弃官,因为他父亲杀了人,然后他背着父亲逃了。

李泽厚:所以你主张不会告发母亲对不对?(同学2:对。)不过,我刚才不是问哪样是对的,而是问这里面有什么样的心理活动。我们不是对这个案例决定告还是不告。我把问题提得更明确一点,心理活动中有几种什么东西在起作用?

同学3:就是“什么构成了内心的冲突”?

李泽厚:对,什么东西构成了内心的冲突?

同学2:我觉得这是两个原则之间的较量。一个是社会正义,就是刚才那位说的人人平等,是否维护每一个人的生存权利、生命权利。另外一个就是孝道,我要不要孝敬我的母亲,就算我的母亲是最恶的人,但是如果我的内心之中有一个孝道,就会超过任何其他原则,我是她十月怀胎而生,决不能置她于死地。

李泽厚:我的问题还是没有提清楚,我问的恰恰不是哪两个原则之间的冲突,原则也有具体情况,假设你母亲杀的是亿万人民,恐怕非告不可,中国讲大义灭亲,我现在不是讨论这个问题。我问的是这里面有几种因素在起作用。其中一种是情感;一种是理性,理性中又可分出意志因素,即我决定要这么做,和观念因素,即认为我这样做是对的,是善的。我称之为认识或观念,道德是表现为行为的,而这个行为有心理作为它的内在基础,主要是感情、观念、意志。这三种东西哪一个是最主要的?今天不讲案件,而是讲道德心理结构有几种因素。我举了三种,假如有人还能举出第四种也可以。例如在这个案例中,他强力压抑了对母亲的深厚感情,以执行他的善恶是非观念即“公正”、“人人平等”、“杀人者死”造成内心极为剧烈的情感与理性的冲突。当然在我们看来,他那善恶是非的理性观念有问题,并不正确,但我们暂不讨论这个具体问题,而只分析他那心理中的三种因素或方面:一个是观念,即是非、对错、善恶的观念;一个是情感,爱、恨;一个是意志,我要这么做,我决定必须这么做。这三种东西中间哪一种是主要的?再提一个与此紧密相关的问题,作为道德行为的基础,道德心理的主要特征是什么?

同学4:我觉得,在道德心理结构的三种因素当中,起主要作用的还是意志。道德行为的主要标志在于你是以人的意志作为道德心理的主要决定因素,这才是道德行为的主要表现。

李泽厚:你能举个例子吗?暂时不举没有关系,你可以想想以后再说。(笑声)

同学5:我认为,在这当中起主要作用的是情感,郭店楚简中“为父绝君,不为君绝父”[1],包括您一直强调汉武帝之前的“春秋决狱”这个问题。所以我认为情感是决定一切的东西,而且您也强调情感是观念之先的,人是先有情感后产生观念的,就像动物也有情感一样,但是动物不一定有观念。

李泽厚:我觉得不必引我的或是哪个古人的,当然可以引古人的,或者中国外国的都可以。但是能不能举个具体的例子说明,决定道德行为的主要动力是什么东西?

同学6:李先生,我觉得是这样的,作为儿子,告不告都有一种羞耻感,母亲偷情杀了父亲,无论他告还是不告,这个羞耻感是道德中最根本的。不告的羞耻感更强烈,因为自己母亲的这件事张扬出去是不好的,另外,告的话不仅是道德问题,也是一个法律问题。

李泽厚:那你是主张告的?

同学6:我也是犹豫。(笑声)

李泽厚:为什么会犹豫呢?

同学6:就是您讲的情的因素。

李泽厚:那你觉得告的推动力是什么呢?

同学6:如果想告的话就是她把我亲爱的父亲杀死了,(笑声)这是矛盾心理,也有羞恶心理。

李泽厚:羞耻心是最重要的?羞耻心就是道德本源?那救火是因为羞耻心吗?9·11事件中那些救火队员不怕死是因为羞耻心吗?道德讲的是普遍原理,不是讲一个具体的事情。到底什么是促使你作选择的动力?羞耻心是一种情感,救火队是因为羞耻心或同情心即情感去救火吗?

同学7:李老师,我觉得还是意志是最重要的,因为在道德里面意志必须是能让人绝对服从的存在。而我们的情感,比如我们有时候会有同情心,可能会有移情的作用,但它在道德中不是起绝对作用的。例如有些危害社会的人,他们做这些事情肯定也是有原因的,他们背后可能也有让你去可怜或是同情的地方,难道他们的所作所为能得到我们的道德认可吗?我觉得在道德上起决定作用的还是我们的意志。

李泽厚:好,跟你(同学4)的意见一样。你们能不能举一个具体的例子?

同学9:李先生,我觉得这里还有一个社会因素没有考虑。告还是不告涉及一个社会因素,如果是在一个良性的法治社会里的话,告可能有助于他母亲以后的人生成长,让她悔罪;如果是在一个法制不健全的恶性的社会里的话,告发母亲可能不会产生那样的效果。

李泽厚:我讲了,不要再纠缠告不告了,为什么举这个具体的问题?因为作出这个决定是很复杂的,有情感、有意志、有观念,我要问的是,这三点哪一点在道德行为中最主要?刚才两位女同学都讲了,是意志;有一位同学认为是情感;有的认为是综合的。现在有三种意见。

同学10:因为您刚才谈的是情理观念还有认识,但实际上我觉得意志本身背后有情感,就是说最深刻的不是这三者之间的关系,而是情感本身之间的纠葛问题。比如他母亲杀他父亲,儿子是否告发的考量,有人说是根据人与人之间的平等,有人说是根据他对他母亲的孝道,他爱他的母亲,情感上的爱。但是人与人之间的平等是对人类的一种大爱,它也有情感在里面,所以他最后的选择是情感之间的纠葛,这是最深刻的。还有您刚才谈到的自由意志的问题,我觉得最好的不是告与不告的问题,而是自裁,把自己杀掉,我知道我妈妈杀了我爸爸,怎么办?怎样克服情感纠结,把自己杀掉,实现自由意志。(笑声)

同学2:我还是与其他人的观点不一样,我觉得可能观念占的位置最重要,这也是跟我前面的回答是一致的。前面我为什么说是两种社会原则?因为这两种社会原则实际上可以理解成社会存在或在社会中形成的,是你能够最后作判断的依据,我是举手说不告母亲的,因为在我潜意识当中后一个原则占了上风。我认为从小所受的教育中孝道是至上的,超过现在所主导的社会公平、社会正义,就像您前面说的是和谐大于正义,还是正义高于和谐,那么我的观念告诉我,和谐高于正义,所以我选择了不告母亲。当然在这个过程中涉及到我的情感的纠结,也涉及到我的意志是否坚决。所以我认为这三个里面起主导性作用的是我的观念。

李泽厚:好,她讲得很清楚,她认为善恶观念是主要的,这两位是主张意志的。能否反驳吗?

同学7:我反驳。在我们这个世界上,并不是所有国家都像中国这样主张从小教导培养我们(孝道的重要性),也就是说若在其他国家,你怎样处理这个问题?你是不是处于一种道德相对主义的观念?但是在我们伦理学中,我觉得道德相对主义这样的观念其实是否定道德的绝对存在的。

同学2:首先,我觉得道德就是相对的,没有绝对的道德,这是我个人的浅知。

李泽厚:关于道德的相对性、绝对性这个问题,我们以后还会讨论,我现在集中强调的是,道德心理上的这几种因素到底哪一种起主导作用?可以有不同意见。学伦理学的都知道,休谟这一派和康德这一派是不同的,康德是强调理性的,休谟是讲同情的。并不是休谟一个人这样,亚当·斯密、莎夫兹贝里,包括非常推崇康德的叔本华,都强调同情心是道德的起源,理性不过是工具;康德的意见恰恰相反,只有理性才算道德,同情心不算道德,截然相反。到现在为止这个争论没有停止。而且近来,好像我昨天讲到Care Ethics,关爱伦理学或者女性主义伦理学,实际上还是休谟这边的,认为同情心是重要的。我的意见大家很清楚,我是康德主义者。我的意见不一定对,就是说,这个问题是有分歧的。分歧在于,道德最主要的特征是什么?是同情还是理性的意志和观念?

假如我是9·11救火队员,我去救火了,到底是什么力量促使我去救火?或者假如我是恐怖分子,人肉炸弹,是什么使我宁愿牺牲生命去做这事情?这样做算不算道德?本·拉登是头号恐怖分子,但大家知道,在有些地区却被当作英雄,是崇拜对象。为什么呢?我们不讲外在的原因,这个可能在下次课讲,我们就在道德心理方面来讲,到底什么是推动我们做道德行为的主要因素,是同情,是感情,还是理性,是自由意志或(和)某种观念?我这个问题有没有提清楚?

同学11:李先生,我个人觉得在私德领域当中,我是比较主张同情心是道德本源,而在现代的陌生人社会中,我更主张理性是道德的本源,这两者之间如何去结合,我倒是觉得非常适合您提出的那个“度”的原则。比如说您刚才提到的是否告母亲的案例当中,它既涉及一个公德原则,也涉及一个私德原则。私德原则就是当事人与母亲之间私的关系,公德原则就是她违反了公共法律,杀了人。但在这个时候,我倒是觉得如果有可能的话会有一个“度”的结合。比如说,作为孩子这个角色,可能要求他的母亲深刻地悔罪,如果她能深刻地悔罪就不去诉诸法律,而在她不能深刻悔罪的情况下,则可能会有其他的办法。这是我的一个想法。

杨国荣:我说几句,我也是学生。

李泽厚:你是专家,有优先发言权。(笑声)

杨国荣:我也就这个问题谈一下自己的看法。谈到道德行为,我想需要作一个区分。从总体的特征来说,我个人认为道德行为至少包括三个因素,一个是思,一个是欲,一个是悦。“思”更多地跟理性的分辨和理性的自觉相联系。“欲”较多地指欲求,跟自我的意欲相联系。“悦”则首先关乎情感的认同。一个真正意义上的道德行为,在我看来,总是包含着以上方面。因为它包含着“思”的因素,所以它是自觉的:“思”更多地和理性的自觉相联系,道德行为当然是一个自觉的行为,自发的行为不能说是真正的道德行为。另外,道德必须出自于内在的意愿,而不是强迫的,强迫的行为不是一种道德行为。同时,道德行为应该源于一种情感的认同。综合来看,一个道德行为应该包含这样一些基本的因素。但是这些因素在不同的具体情境当中并不是平铺地起作用的,“思”的因素,“欲”的因素,“悦”的因素都会有不同的侧重。所以,刚才李先生特别提到,困难的是一般的原则如何与具体情境相沟通的问题,这里面没有一个普遍程序可言。同样地,就具体的道德行为而言,其特点就在于它们是千差万别的,发生在不同情境中,由不同的个体展开,所以差异性非常之大。我刚才提到的一些基本的因素,在不同的行为中所呈现出来的侧重也会有所不同。我这里也可以举一些例子。首先我们可以以革命或战争年代为例。一个革命志士被敌人抓捕了,在这个情况之下,也许敌方会提出一个要求,你如果自首,我就给你一条生路;你如果拒绝自首,那就只能上刑场。真正的革命志士都会选择宁愿上刑场也不自首。这时我们可以说,其中主要的或者侧重的因素是理性的因素,相关志士对理想的追求,对自己理想的清醒认识,以及追求理想的内在意欲,是其作出以上选择的前提。但是同时,情感因素也在起作用,因为这个时候他若签了自首书而免于一死,就会感到于心不安,也就是说,他在苟延残喘和苟且偷生的时候,会缺乏一种愉悦感。在这个具体个案中,我们可以说理性的、意志的方面占了比较重的因素,情感方面同样也有它的作用。我们也可以举个侧重于另一种不同因素的例子,比如说孟子提到的例子,看到小孩要掉进井里,马上就去救助。这个时候侧重的主要因素是情感的因素:同情心在起作用。孟子也以此来论证恻隐之心,人皆有之。此时行动者不是为了讨好小孩的家长,不是讨厌叫唤声音如何烦人等等,这完全是不由自主,出于内在同情之心,这个时候他的行动就是出于情感的推动作用。当然,从更广的意义上看,作为人类中的一员,他对人之为人的内在价值的认识也在起作用,所以其中“思”的因素也有。他也从良心的内在意欲出发。但是在这个具体的个案中,侧重之点首先是情感。所以我们需要作区分,如果笼统地说哪一个方面或者仅仅是哪一个方面起作用,可能便会模糊对具体行为的判断,所以不同层面要区分开来。总体上,一个真正意义上的道德行为,思、欲、悦都包含于其中,但是在具体的情境当中,这三者的位置并不是相等的,不是平铺的,而是会有所侧重。康德在伦理学上之所以遭到很多批评,说他形式主义、说他缺乏对内在道德机制的把握,这和他主要突出理性的作用,没有注意到行为涉及的多方面性恐怕有关系。休谟的观点之所以会遭到很多批评,则源于他仅仅注重情感的作用。笼而统之地用某一种原则去界定,都会不可避免地带来很多偏颇。

李泽厚:大家有什么意见?有赞成的还是反对的?

同学12:我非常赞成所谓道德是由多重因素决定的,但这是一个静态的考察。从发生学的角度来说,我宁可相信道德起源于情感,起源于人的基本本能。人的本能无非一个是保存个体,一个是发展种族。发展种族也是母亲对孩子的最基本的一种情感,男女之间最基本的互相追求的情感。从这个意义上说,刚才举的例子我有不同意见,刚才说儿子告发母亲是公德与私德的矛盾,我认为不然,他母亲杀了隔壁邻居,他告不告母亲才是公德与私德的矛盾,他母亲杀了父亲,儿子告不告母亲是私德与私德自身的冲突,也就是说真正的道德困境就是当你承认要孝的时候同时就在否定孝,这是最困难的,因为父亲母亲都是他要孝的对象,这才是最深刻的,基于情感的道德冲突才是真正的道德困境。

李泽厚:我刚才讲学术上就是需要不同意见才有意思,这有不同的声音,你不介意吧?(杨国荣:当然。)(笑声)还有没有赞成的和不赞成的意见?

三、动物有没有道德?

李泽厚:我想寻求大家同意,不要再纠缠这个案件,(笑声)但是他刚才讲同情心是动力,好些现代的伦理学家,好像到中国来的迈克·斯洛特,(杨国荣:就在你之前做过几次讲座。)也是这个结论。原本道德情境是千差万别,三因素的比例、结构很不一样。但不要让“道德”一词泛化。有钱人做慈善算道德,牺牲生命去救人也算道德,但两者在体现道德之作为道德的心理上恐怕不能同日而语,因之显出道德的心理特征何在:是情(同情别人)?还是意志(确认自己必须这样去做)?把由同情、怜悯、抚爱出发的所有行为和心理都算道德,便实际掩蔽了道德之作为道德的崇高的理性原则的意义。因同情而掩护一个十恶不赦的残酷杀人凶犯,算道德吗?况且,还有个问题,动物也有同情心,那动物有没有道德?社会生物学派认为人跟动物没有什么区别,人的所有道德行为动物都有,大家同不同意?(同学作出反应)为什么不同意?动物也有牺牲自己去保卫群体的行为。所以社会生物学派认为动物也有道德,从本能出发的同情心。大家好像对动物有道德都摇头,为什么?

同学13:我觉得这个问题在于,人跟动物的本能或情感的驱动可能在最开始时是类似的,但动物只有自身的尺度,它只能这样做,它没有自由;人不一样,人对这个有反思又有理性。

李泽厚:对不起,打断一下,人为什么有这种自由呢?

同学13:您要说起源的话……

李泽厚:不说起源,就是现在啊。

同学13:可能是人比动物多一点。

李泽厚:这多一点哪里来的?(笑声)

同学13:在这一点上,我觉得您的看法跟我差不多,(笑声)我同意您的看法,它是在实践的过程当中积累起来的一种意识。

同学8:那动物为什么没有积累起来?

李泽厚:(笑声)这个问题很好,动物为什么没有积累起来呢?

同学13:要这样说,那在我这里只能变成一个先天的东西。

李泽厚:你把它说成先天的,可以。

同学13:就是人的这种精神上的反思,这种自由……

李泽厚:那就是上帝给的,对不对?先天哪来的?

同学13:我觉得或许也不是上帝给的,我设想可能是这样的,人在从事活动的过程当中,在世界与自身打交道的过程中,它一下子就萌发出来的。

李泽厚:怎么就会一下子萌发出来的呢?

同学13:这个我觉得我讲不清楚。(笑声)

李泽厚:不是你讲不清楚,很多大学者也不一定讲得清楚的。(笑声)

同学13:但它一定不是一个从外面来的东西,比如说上帝,或者其他。

李泽厚:相信上帝会比较好。有些人说先验的,先验哪来的?

同学4:这位同学一直力图讲清楚的一点是人与动物的根本区别,我觉得如果承认动物也有道德的话,就抹杀了人与动物的根本区别。人与动物的根本区别就在于人是具有理性的,我认为他所说的人具有这种自由就在于人有这种理性、有这种自由意志去指导自己的行为。人之所以具有道德,也就是因为人能让自己的理性去主导自己的道德行为。

李泽厚:有反对意见没有?

同学14:我觉得道德从个人层面讲,最后的根源是人的情感。我不觉得情感是同情心,我觉得是一种心安,这种心安算是一种情感,但心安又受到理的指导,这种理从社会普遍来说的话就是善恶观念,或者说是一种绝对律令,作为一种观念产生影响……

李泽厚:对不起,我打断一下,你讲的“心安”到底是本能还是理性?

同学14:我觉得心安是情感,但是这是一种根源,它来源于理……

李泽厚:情感怎么会来源于理呢?动物怎么没有呢?还是那个问题,到底什么重要呢?

同学15:李先生,我非常赞同刚才杨老师说的每一个道德的行为从整体上来说都包含三个因素,而这三个因素和您的定位是不矛盾的。

李泽厚:矛盾也没有关系。(笑声)

同学15:他说在具体的行为中是各有侧重的,这点我有一个不同的意见。我觉得当道德发生困境的时候,在认知、意愿、情感这三个因素当中发生冲突时,如果非要找一个产生这个道德行为的主导因素的话,往往你的意志、你的观念会战胜其他的,比如说情感。

李泽厚:好,你不要多讲。你的意思就是,你的意志、理性的因素战胜你的情感?因为时间有限,我想有更多人发言。你就是说理性对不对?(学生15:嗯。)好的。这显然有两派,一派是情感派,一派是理性派。

同学16:我认为,最初的本原是情,动物也有情,但是为什么动物没有这些道德观念,就是因为人有情,它随着历史的发展逐渐积淀成一种理,理就成了一种社会规范。

李泽厚:为什么就会积淀成理呢?就刚才讲的,为什么动物就不积淀呢?

同学16:因为人是有文化的。

李泽厚:人的文化是什么呢?(笑声)

同学5:就我个人来说,我认为人的道德起源于情感,但是理性并不是对情感的战胜或是超越,人的理性是对人的情感的延展。人是可以以义相结的,但动物只能以情感,而这在《荀子》中说得很清楚,“人有气、有生、有知,亦且有义,故最为天下贵也”,所以我认为“义”也就是“理性”,是对人情感的扩展,但是情是一切的基础。刚刚很多人提到为什么人有道德而动物没有,就我个人来看,因为人在进化过程中发生了一些东西,人的技艺和文字的记载,能够把技艺传承下去,通过传承积累出一个共同遵守的,看起来像是一个先验的东西,这是我的观点。

同学8:为什么有时说人还不如禽兽呢?

同学5:因为有时候人的理性抹杀他的情感,就变得比禽兽更加低级。

同学8:禽兽怎样定义?

同学5:人可以杀很多人,但禽兽不能。希特勒可以杀一百万人,禽兽可以做得到吗?(笑声)

同学8:这跟理性有什么关系呢?

同学5:这就是理性把他残忍的一面放大了。

李泽厚:你这点很清楚,还是认为理性是主要的,是不是这个意思?

同学5:我就是说情感是基础,但理性是情感的延展。

李泽厚:问题是情感为什么非延展到理性?

同学5:在人类的文化中,情感必须要有一个基础存在。

李泽厚:我没讲存在,我就讲在道德行为中间。我现在也不让你马上回答,请你(同学17)讲完以后我再说。

同学17:我一直在观察一个事情,小狗是大狗生的,小狗可不可以和大狗发生性关系?我实际发现的是公狗容易和小狗发生性关系,但是母狗和小狗发生性关系的可能性低一点。但是如果拿到人类社会来说,我们都知道有这种乱伦的关系,也是自古以来在讨论的问题。人在这种情况下为什么会受到很多批判或是发生更多异于动物的选择呢?我觉得是因为人类有了很多自己的东西去限制了这种本能、这种冲动。所以我觉得按杨老师刚才说的,“思、欲、悦”这种综合的说法,在历史或具体情境中,是一个消极的问题。如果说很多事情是一个综合的结果,那也就没必要再谈论这样一个问题。所以我还是不大赞同杨老师的说法。

李泽厚:你是赞成理性说对不对?

同学17:对,我赞成理性说。

李泽厚:那就很清楚了。

同学7:我对刚才那个学生说的“理性是情感的延展”这一点反驳一下,因为我比较赞同理性可能是对情感的一种压制。对于情感和理性到底哪种决定人与动物的区分这个问题,我认为我们与动物的不同在于,动物处于一种适者生存的环境里面,但是人不一样,不能为了我们的生存而去做某些事情,这是我们从小接受的教育。但是动物没有接受过这样的教育,什么对它们的生存最有利它们就做什么,这是它们自发的一种情感。

李泽厚:好,我也不能让你讲太多,因为很不公平,你(同学3)发言太多了,就一句话。

同学3:我一直坚持的观点就是理性和观念起主导作用,但是动物没有理性这一点我不认同,您给我时间我就解释。(笑声)

李泽厚:这牵扯的问题太大了,在上个世纪六十年代,我看的一本书的第一章讲“什么是理性”这个问题有十几种解释。什么是理性?人的理性到底从哪里来的?是另外一个很大的哲学问题。首先是认识论上一个很大的问题,这些我们先不说。还有哪位举手?

同学18:我觉得这个问题跟您提出的情理结构有关系,因为我觉得观念、情感、还是意志占主导不能抽象地讨论。因为每个人的情理结构都是不一样的,许多人面临选择的时候,可能是观念占上风,可能是情感占上风,也可能是意志占上风。如果是动物的话,它可能是本能的情感占上风;但如果是很理性的人,他就不会让情感占上风;像艺术家,他可能情感占上风;像比较死脑筋的人,可能是观念占上风。(笑声)

李泽厚:道德是关系到应该或不应该做什么事情。

同学1:我看李先生讨论的道德心理的结构有三块,理性是主宰力,情感是帮助力,意志是决断力,最后要落实为行为。前面杨国荣老师讲的“思”是道德行为非常重要的一个东西,要有判断,要有权衡,要上升到自觉,所以理性确实是主宰性的,但光有理性是不行的。

李泽厚:刚才我讲了,善恶观念算理性,意志力量也算理性,但不一样。还是举个例子,例如从小教育孩子不要抢别人的糖果,从小就要学做人。动物没有这个,动物为什么不同呢?你们刚才讲的教育也好,文化也好,都是从这开始的,这说明什么问题呢?道德行为的一个特征是什么?所以我比较赞成它是由理性来主宰和控制情欲这样一个特征,所以我把它叫做理性的凝聚。儿童想吃糖是不是本能呢?是,他就想吃,但是你要规范他不能吃,不能抢别人的,以及不要打人,要有一种行为规范,至于这种规范合理不合理,那我们下次再讨论。规范主宰人的行为,而且主宰自己的欲望,甚至主宰自己的生命,这是道德。就像康德讲的,我们可以羡慕、敬佩、敬仰人的才能、智慧,但道德行为比如救火队员,牺牲了自己生命去救人,会感到一种特别的情感,因为他恰恰克服了求生这个强大的本能。我讲人有几个基本的欲望,我归结为五个,我的书上还没写过,大家认为人最基本的欲望是什么?(学生1:食色。)还有吗?(学生1:爱欲。)爱跟性是不一样的。一个是吃饭,一个是性。sex变成爱很复杂,不在今天讨论范围内。爱里面也是很复杂的,我不赞成伦理学就是讲幸福问题,幸福很难讨论,幸福如同欲望一样,只要稍微提升到精神层面,就变得极其复杂、多样,互相矛盾冲突,变得很难讨论。这个问题就变难了。有的人觉得爱人就是幸福,有的人觉得被人爱最幸福。

我从来没做过实验,觉得爱人比被爱幸福的,请举手。就讲男女之间的sex,觉得性行为就叫爱的同学,请举手,(同学反应)认为被爱比爱更幸福的,请举手。(同学反应)

好多人没举手,(笑声)真是不好说,这个问题很复杂,因为情感本身是很复杂的。但是作为生理欲望却是很简单的,动物都有。求生、吃饭、性、睡觉(都是本能),社交也是本能,但本能有强弱之分,就个体说,有些人可能不大睡觉,有人吃饭很少,有的人性欲望很强,有的性欲望很弱,有人睡四小时,有人睡十小时,人的本能是不一样的。而道德行为恰恰是把本能压制下去,小孩想吃糖果,你不让他吃。我牺牲我的生命压下我求生存的本能。有时候压制性,我去做修女,我做尼姑,做和尚,压制本能去做些事情。这是什么?这就是理性对感性的主宰,本能的力量非常强大,但理性要把它压制下去,突显出自己更强大,这就是道德的特征。所以康德是反对把道德建立在任何感性基础之上的,反对快乐、同情等等作为道德动力,我帮助你并不是因为我爱你,而是我觉得应该这么做。我来看你并不是我同情你,而是应该来,都是理性的观念和意志所作出的行为。上面即讲,理性里面包含两个不同的因素,即意志能力和善恶观念。心理学家劳伦斯·科尔伯格[2],把小孩的道德发展分为三个水平六个阶段。六个阶段我不赞同,但我赞成三个水平的说法。其实小孩子的心理,成人也都有,不闯红灯有三种情况:第一种,我怕罚钱,所以我不闯,与自己利害有关系;第二种,不闯红灯,是一种规定,我遵守这种规定,所以不闯;第三种,我就是应该不闯,这是我们普遍适用的自由意志。在康德意义上,前两种算不上自律道德,情感或同情发出的行为也不算道德,真正的道德特点恰恰是理性压制了自己感性的幸福、快乐,甚至牺牲自己的生命,而且是自觉的,这才是道德,当然他讲道德很严格。但我们上面讲的三者却也都是意志起决定作用,你的欲望是赶紧到那里,你的欲望是去,你的情感是急于去会一个好朋友,或有很着急的事情,但是你的意志决定你不能闯红灯。因此,在这个意义上,我认为意志是一种最核心的东西,所以,在将理性主宰感性作为道德这一根本点上,我是康德派、理性派,即认同康德讲的绝对命令,categorical imperative。但是我对康德作了一种解释,包括西方还没有人作过这样一种解释,康德讲的绝对命令恰恰没有很明确地讲是一种心理结构,而不是一些具体规则。康德举了四个例子,人不能自杀,人不能说谎,人要帮助别人,自己也要努力。这四者他认为是绝对命令,每个人都要实行的,像不能说谎。桑德尔这本书,就为这个辩护。关于说谎不说谎的问题,争论是很大的。按照康德不说谎是个绝对命令,敌人抓到你,要你招供,你招供反而是道德,你不招供反而是说谎。那样行吗?显然不对。刚才杨教授也说了,我宁死不屈,我就是不说,那我就说谎了。但是,不说谎作为人类群体存在,的确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条件,假设一个社会每个人都说谎,那这个社会没法存在。但作为一种道德原则,却不可能是普遍性的。所以我认为康德是有错误的,错误就是把“不能说谎”作为普遍原则,实际上,它是人所塑建的道德心理结构才是绝对的、普遍的。心理结构好像是空架子,所以黑格尔批判康德是空洞的形式主义,但它实际上并不空,而且是人类经过教育培养出来的一种区别于动物的特有的心理结构——情理结构。情理结构不是自然发生的,它是经过人的训练才能培养出来的。在道德心理结构的培育中,理性的善恶是非观念当然重要,但这些观念需要有力量即人性能力才能实现为具体行动,道德不能仅是心理,它必须表现为行动、行为,所以,意志在这里又比观念更突出更重要。所以培养人的意志力量是十分重要的。孟子讲“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然后你才能成为大丈夫,然后你才能够做到“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有自由意志才能实践自己信奉的善恶观念,我就是决心应该这么做,不管艰难险阻生死祸福,所以意志锻炼是非常重要的。斯巴达那样的小城邦坚持从小的军事训练,包括体育锻炼,不仅锻炼身体,而且锻炼人的意志,这就是文化,这就是教育,是人生很关键的一个问题。人类之所以生存到现在,是因为从原始时代开始就有了意志的培训。所以我讲伦理是在认识之前。我是康德派,但康德的错误就是,没有重视这是内在的人性心理。“人性”这个词遍布古今中外,但是至今我好像没有看到一个对人性的清楚说明。什么叫人性?人性不同于动物性,但人又是动物,不能脱离开动物,人不是机器。我在七十年代末就讲,人性是区别于动物性,同时区别于机器性,既不是动物也不是机器,那是什么东西?人性有好几种,我分了三种,一种是认识方面的,动物为什么没有逻辑学,动物为什么不能认识世界,人为什么可以?动物也可以认识啊,它有感官啊。为什么人能审美?牛对着红布,有本能反应,但国旗和红布对它是没有区别的。人不一样,而且在伦理方面,人有自由意志,自己决定自己,我就是应该这么做。文天祥曾有一段话:“天地有正气,杂然赋流形。下则为河岳,上则为日星。于人曰浩然,沛乎塞苍冥。皇路当清夷,含和吐明庭。时穷节乃见,一一垂丹青。在齐太史简,在晋董狐笔。在秦张良椎,在汉苏武节。为严将军头,为嵇侍中血。”[3]这些句子大家都很熟悉,而且这都是一个一个的历史人物,都是牺牲自己来完成“天地有正气”,他自己也是“孔曰成仁,孟曰取义”[4],也就是孔夫子讲的“无求生以害仁,有杀生以求仁”:为了求生,来伤害仁是不对的;杀生,牺牲自己的生命以成仁。这是真正的道德。这种道德靠什么?靠情感吗?动物能做到吗?动物自杀的事件是群体性的,一群鲸鱼会死掉,那不算是道德的。所以为什么人有道德?就是人有自由意志。意志力是否是自由意志?又不然。意志或意志力只是心理描述,与作为哲学原则的自由,并不相等,但自由意志的具体实现,却又离不开意志或意志这个经验描述的心理。这一点在座的有不同意见吗?

同学10:李老师,我有个疑惑,我们讨论的是情和意志哪个是道德本源的问题,这个问题涉及到对人性的考量,对人性的考量涉及到人和动物的区别。我们提出人与动物的区别是人有理性,动物只有本能。下面的问题就是什么是理性?克服本能就是理性。什么是本能?前面讲的生存欲望就是本能,生存欲望有两个,一个是个体生存,一个是种族生存。问题是,我们看到在这个世界上很多动物有这种行为,比如有些狗为了主人牺牲自己。对于这种行为,我们能说动物是没有理性的吗?这就形成一个悖论。我们说动物肯定是没有理性的,那么是不是就进入到庄子的濠梁之辩,“子非鱼,安知鱼之乐?”我们怎么判断动物没有理性?这是一个悖论。

李泽厚:大家有什么回应?那就是你认为动物是有道德的?刚才很多人认为动物没有道德。

同学10:我是这样想的,我不觉得动物有道德,我觉得动物的行为来自情感,这是一个悖论。按照我们刚才那个推论,动物好像是有理性的,但动物肯定是没有理性的。我认为人和动物的行为都是来源于情感的,这是动物的本能,欲望产生情感。人和动物的区别不是在于有无理性,而是在于人是一种符号化的动物,他有比动物更加复杂化的符号。因为人的大脑有更多的神经系统,符号的本身产生理性的结果,理性不是原因。

李泽厚:我要打断一下,这个符号是怎么来的?符号是神经系统发生的,为什么动物没有?这个问题我提出来你以后回答。现在杨先生要讲话。(笑声)

杨国荣:我还是回到李先生对道德的理解这个话题。李先生刚才特别提到道德行为的一个特征就是牺牲自我。对道德行为也许我们还是可以作出进一步的区分,就如同我们对美可以作一个区分一样。“美”我们常常可以区分为优美、壮美等不同的形态。与此类似,道德行为也可以作如下区分:一种是面临剧烈道德冲突的道德行为,这个时候需要一种自我牺牲的精神;另一种道德行为则并非面临剧烈冲突,比如说慈善行为、关爱行为,便并不是发生于非此即彼的剧烈冲突之中。在面临剧烈冲突的背景之下,确实牺牲自我这种道德特点呈现得特别明显。但在不同于剧烈冲突的背景之下,在那种慈善行为、关爱行为中,牺牲自我的特点就不那么突出了。回到我一开始提到的道德行为所以可能的根据,我们可以有分析的说法,同时我们也需要一种现实的观照。分析的说法和现实的观照不应该彼此排斥。从分析的说法来看,我们可以区分出不同的道德行为当中的多重要素。从现实形态来看,在具体的道德主体、具体的道德行为中,这样的因素既不是以一种非此即彼的单一形态存在,也并非总是同等起作用。从历史上看,康德、休谟这两家各执一端,直到后起的哲学依然还在争论,一个推崇理性,一个推崇情感,其实他们各自都确实抓住了、看到了道德行为过程中的一些必要的因素。刚才我们在讨论过程中,不同的同学也分成两派,一为理性派,一为情感派,这也从现实的层面上表明:这样一些因素确实是在考察道德行为时无法完全回避的。理性的因素、情感的因素都是如此。这样的因素在现实的道德主体和道德行为中不能分得那么干净。但同时这些因素也不是以一加一等于二这样累加的形式存在。事实上它往往以一种相互渗入的方式存在,这也是李先生一再提到的。以理性而言,作为人性的理性,实际上已经渗入了情意。同样地,人的情感也不同于动物的情感,因为前者已渗入了理性。刚才李先生提到的问题,小孩子不吃糖果,这是一种理性的力量,但事实上这里面同样渗入了某种情感,因为在事实上,它包含了一种遵从家长之命,这在某种意义上体现了意志的选择,以及取悦于家长或因家长之悦而悦,这则体现了情感的作用。刚才提到的在非常时候牺牲自我,这个时候事实上如果你苟且偷安,你会于心不安,亦即缺乏一种愉悦感,缺乏一种情感的认同。所以这里并不是赤裸裸的就是一种单一的理性或单一的情感作用。当我们回到一个现实情境中、回到现实的道德行为和道德主体的时候,这样一些因素就很难以非此即彼的形式对待。如果这样对待的话,那么从休谟、康德以来的争论就还会延续下去:在这种争论中,往往是或者抓住某一个方面,认为道德主要是这个方面,或者抓住另外一个方面,强调这是道德行为问题中的应有之义。

李泽厚:还有哪一位要发言?

同学6:李先生……

李泽厚:你发过言了,我想让没发过言的朋友说说。你没发过言?

同学19:对,我回应一下刚才关于动物和人性的问题。我看“动物世界”这个电视节目看得比较多,替动物说几句话。(笑声)很多动物我们实际上把它叫做社会性动物,它有很多社会合作的行为,这些行为原来我们以为只有在人类中存在,实际上很多动物都有。比如说有一种鲸鱼,隔代抚养,它是除了人类之外第二种有绝经现象的高级哺乳动物,它为什么绝经呢?它就是为了更好地抚养下一代,不再生产,不让它的儿子和孙子一辈进行竞争,这是我们要看到的。动物有没有理性呢?有句话说,兔子不吃窝边草,兔子是不是一个有理性的动物?情感就更不用讲了,实际很多动物都有利他行为,有些它也是要传授的,狮子教授幼师捕食的时候,它一定有个规则在那里,就是你们不要相互咬。再说捕猎,它也可能有一个传授的过程,我们谈人类的道德,肯定是人类中心主义,没有办法去理解它们的一个世界。还有“学习”,这个也是在动物中能够观察到的。所以我自己觉得我们对动物可能还有很多未知的部分,还不好去下一个判断。我看《裸猿》,包括《第三种黑猩猩》,就会感触比较多。实际上,人与动物之间可能没有非常绝对的区别。

李泽厚:好,我知道你的意思了。问题很清楚,动物有没有道德?刚才说了,社会生物学派就是认为有道德,人跟动物没有区别,很有名的动物学家威尔森,他列举了很多材料。大家再进一步思考一下,刚才很多人都认为动物没有道德,当然我是赞成没有道德的。大家再准备一下,到底如何回答这个问题?刚才两位举出很有力的例子,因为大家都不知道动物的一些行为,其实有很多书,大家可以回去看,认为人和动物没有区别,这一点大家考虑一下。

(休息)

杨国荣:我们讨论的下半场现在开始,我们继续回应李先生的问题。

同学20:我的问题就是关于动物有没有道德,我从康德哲学的角度来回答。道德不道德是关于善恶的问题,而善恶问题关系到自由意志的问题,而自由意志的问题从积极的层面讲,它是主动开启一种因果关系的能力;从消极的意义讲,自由意志是忽视自然法则的一种能力。动物有没有道德,从根本上来讲就是动物有没有自由意志。如果你承认动物有自由意志的话,那动物就有道德。

李泽厚:你是说自由意志和道德是同语反复?

同学20:对,我认为自由意志、理性和实践法则都是一致的。比如说地震,我们可以说福祸,但不能说善恶,因为它没有自由意志。所以说,动物有没有道德关系到它有没有自由意志的问题。

李泽厚:问题是为什么动物的这些行为就不算道德?

同学20:我不知道动物有没有自由意志。(笑声)

李泽厚:那行为本身如你所说是道德的便有自由意志,这个问题怎么回答?

同学21:我觉得动物是有道德的,这位同学认为自由意志是界定道德的范畴,刚才老师讲的情感、意志、观念,还有对本能的反叛,动物是都有的。有两种动物都很明显地有利他行为。一是白蚁为了蚁后产卵繁衍后代牺牲很多。还有一种鸟会互相给对方挠痒,就为了对方在季节里及时地脱毛。我觉得从这点来讲,利他和追求理性,动物都是有的,所以从这个层面讲,动物也是有道德的,只是它不会说而已。

同学22:我想谈谈道德的情感性问题。我也比较认同康德把道德看成是一种绝对律令,是一种理性的东西,但是康德同时也把宗教视为一种道德,宗教是有情感的,既真实又强烈,那这个问题怎么解释呢?

李泽厚:我刚才讲我不答问。(笑声)宗教是另一个大问题,以后也许会讨论到,但是先把“动物到底有没有道德”这个问题弄清楚。希望充分听取不同意见。我希望没有发言的同学优先发言。

同学8:我问一下。我现在不能回答动物到底有没有道德,(李泽厚:没有要你回答。)(笑声)但是我想问的是,动物会不会出现类似人类道德的行为?这种行为究竟和人类的道德行为有什么异同?我不知道,想请问李先生或是在座的各位。(笑声)

同学21:刚才那位同学讲到,动物的很多利他行为是出于本能,那人类的很多道德不也是出于本能吗?虽然道德意味着对本能的反叛,但很多道德行为不都是受人性的驱使!

同学5:我认为我们还是以人类的本位在观察。

李泽厚:你现在可以发言了,因为没有人(举手)发言。(笑声)

同学6:简单讲一下。大陆送给台湾两只熊猫,其中,母熊猫生了一个小熊猫,(笑声)面对一堆竹子,母亲只顾自己吃,不给小熊猫,小的只能捡起掉在地上的两根竹子吃饱,然后两只熊猫玩起来了。从这个例子我感觉动物是没有道德的,灵长类可能有道德,我觉得这个问题纠缠不清。人之所以为人,神话论也好,进化论也好,人性不同于动物性,这是本能,不同于机械性。这是认知,这是知识。其实我觉得还有一个超越性或是神性,李先生的著作里面好像不怎么谈神性或上帝,这个维度比较匮乏,陀思妥耶夫斯基提到的神性和人性,他的人性就是兽性和神性的二重性,我觉得这个可能涉及道德的很重要的一个维度。

李泽厚:那一位,你今天没有发言。

同学23:因为各位都比较踊跃。我一直坚持哲学以人为本的原则,道德也以人为本,道德是我们人类创造的一个概念,也是为人类服务的。是为动物服务的吗?动物有没有创造“道德”这个概念?我再讲一个前面的例子,因为我抢不到发言的机会。在我们中国传统儒家思想主导的社会法官判案的原则是什么?“亲亲得相首匿”,意思就是不举报,如果子举报父母,首先子大堂打一百棍,这是历朝历代“亲亲相隐”的一个原则。这个不是我发明的,这个原则大家都应该听说过。那么李先生提到的情本体、情理结构,我们的文化心理结构,就是“亲亲得相首匿”。

同学4:针对动物没有道德,我想作出两点说明。第一点,主张动物有道德的同学,我就想提一点,所谓动物有道德的判断标准,其实是类似于以人的道德行为为判断标准,它最终的判定标准还是人的道德行为的判定标准。所以从这一点讲,我认为动物是没有道德的。第二点,所谓动物的利他行为,在我看来这还是出于本能,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动物的利他行为,不管是第一代动物还是第二代动物,以后N代动物也好,它们的这种道德行为都是以一种固定不变的方式进行,而人的道德行为最主要的是能以多样化的方式体现这种利他行为或其他道德行为,这是动物不可能而且永远无法具有的,所以我认为动物是没有道德的,而且所谓动物有道德只是出于本能而已。

同学24:我对刚才的同学所讲的作一下补充。第一点,如果说动物有道德的话,在认识的发展过程中这种道德有没有继续发展或升华?或者说积淀得像人一样变得更加丰富。比如说动物的一些基本技能,狮子带小狮子玩,鹰带小鹰练习捕捉技能,我认为这永远只能停留在一个捕食、生存的基本层面,不会进展得更高,不会像人一样造出更复杂的东西。第二点就是刚才那位同学举的鲸会保存种族的能力,说明它有道德。我认为这个例子不具有代表性,因为有些动物具有一种非常典型的比较强烈的生存能力。如果说它们有道德的话,还有一些动物就居于典型的相反的一面,比如猫,有时候就比较自私,甚至吃小猫。许多动物具有相反的本能。如果说道德具有普遍性的话,那么它对其他动物是不适用的,而道德对人来说具有普遍性。

同学21:我想回应一下这位同学刚才提到的反驳我的两点。第一点,为什么说动物的道德没有发展?为什么在我们看来它是一成不变的?我觉得可能是与动物本身的结构有关,因为我们是高级动物,而它们发展的历程是比较低级的。第二点,人类的道德也没有发生基本的变化,包括很多善恶、对错这些概念,从有了人类到现在有发生什么基本的变化吗?

同学24:有很大的变化。在不同的时代,善恶观念都不一样。

同学21:可是关于“杀人偿命”这种基本性的道德,其实人类自古至今也是没有变化的。

同学24:这需要随着具体情境来看待。比如说,船上杀人事件,他就没有偿命。(笑声)

李泽厚:应该说反驳还是很有力量的。

同学19:我还是举例子说一下动物学的问题。比如独狼,它实际上是没法生存的,因为狼捕食是需要合作的。也有一些狼想搭便车,实际上那些狼是根本没办法生存的。它需要学会合作,它一定要合作,不合作是没有饭吃的。问题是绝大多数动物都是不乱伦的,它长大以后必然离开母体,到另外一个地方去。什么是道德?什么是伦理?实际上我们是在用人类的语言、人类的思维给它命名,所以我基本上认为不能说动物有道德,也不能说动物没有道德。

李泽厚:那你观点改变了?刚才说动物有道德。(笑声)

同学19:我不知道,可能存而不论吧。

李泽厚:你(同学10)的态度?

同学10:我认为刚才很多例子没有举到位。动物的本能一个是为个体生存,还有一个是为种族生存。但是还有一个例子大家没有提到,就是小狗为了主人出于情感把自己饿死,这个是哪一种?

同学16:我觉得这个还是情感问题。

李泽厚:对不起,你(同学13)讲。

同学13:我觉得要讲清动物到底有没有道德这个问题,还是要针对动物类似人的那些道德行为到底是不是道德的。关于这点我的看法是,(要看)它是否有一个自由的问题。动物做出这样的行为在我们看来跟人的道德行为差不多,比如说关于孝亲的问题,可能有些动物有这种行为,可是它是没得选的,在这点上它只有自身的尺度,它必然这样做。可是我们人类不同,人类正是因为可能在这种问题上有所犹豫,可能作出道德判断,作出孝敬还是不孝敬的行为决定,最后才有道德。

李泽厚:对不起,因为只有10分钟,你发言在3分钟之内好不好?

同学3:我还要挑战一下,我觉得我们今天要讨论人的道德的问题,所以说任何讨论都要界定在一个明确的概念之上,我们完全可以抛开对动物的讨论。首先,对动物的讨论可能根本是不可能的,因为我们不是动物,我们无法完全了解它们,甚至我们连人类自身都不能了解。

四、结语

李泽厚:好,你的意见我清楚了,这个问题可以继续争论。我现在讲的大约是我准备讲的一半左右,“善恶观念与自由意志是什么关系?”大家没有回答,只好下一次了。还有一个问题就是康德说的,我应该做的,我就能做。但是奥古斯丁认为我该做的,但我不能做,我做不了,我本来应该去牺牲的,结果我(做不了)。他说我需要帮助,需要上帝的帮助。这本来是今天我(准备)讨论的一个重点问题,但时间来不及了。这里面就有情感问题。我讲情感是很重要的一种助力。道德是一种意志行为,即理性主宰感性的行为,认为理性是道德心理的动力和特征,我该做的我就能做,不管什么困难我都能做,面对敌人,无论你怎么折磨我,我就是能做到不招供,这当然是最了不起的。我刚才讲了,杨教授也讲了,道德有三个水平,不闯红灯也可以说是道德的,但是在道德最根本的特征的意义上讲,就是牺牲自己这种充分表现道德的行为,我们最敬仰的人不就是最后牺牲自己的烈士嘛!不闯红灯的人你会觉得他不错,但你会敬仰他吗?不会。因为你也能做到。但能牺牲自己去救人吗?却未必你能做到,为什么做不到呢?因为缺乏足够的意志力量去克服那强大的求生本能。明知应做(观念和情感),却做不到(缺乏意志力量)。所以你敬仰烈士、英雄。所以我刚才一直提,道德主要特征是什么,不能因有综合,便在理论上将道德泛化,淹没了其主要或决定性的因素。中国倒恰恰讲究意志、观念与情感的结合、融合,所以有情理结构。中国讲羞恶之心人皆有之,是非之心人皆有之,恻隐之心人皆有之,从小就要培养这种羞恶之心、恻隐之心、是非之心,亦即认识情感和意志力量的融汇合一。善恶观念便是很复杂的,善恶观念是在变化的。一百年前,男女没有自由恋爱,因为那是不道德的。一百年前,丈夫死了女的就要守节,有很多贞节牌坊,包括1949年以前知识分子家里,夫死不嫁才道德,但到现在算道德?善恶观念变化了。这牵涉到刚才举手同学讲的道德的、伦理的绝对主义还是相对主义问题,这是下次要讨论的。今天我们所主要讨论的是心理结构问题。在心理结构的三种因素中,情感培养的重要性不容忽视,包括罗尔斯有一章讲公正感,他讲love,讲爱,爱就是情。在西方哥哥弟弟是同一个爱;但在中国,哥哥对弟弟的爱和弟弟对哥哥的爱是不一样的,兄友弟恭,这里面有很多不同的讲究,这个情感方面中国传统资源是很值得挖掘的。我讲情理结构,讲情本体,但今天恰恰讲的是“理”的方面,“意志”方面,讲理性主宰情欲的方面,由于时间关系,我没法展开讲了。我要留几分钟让杨老师发表意见,就讲到这里。

杨国荣:我没有什么意见。今天的主题刚才李先生作了一点总结,主要是关于心理结构,围绕这个主题有分有合。我们也领略了李先生上课的风采,首先让大家自由地畅所欲言,充分发表意见,然后他再提纲挈领式的进行一些理论上的提升和概括,引出一个重要的理论性结论。这样通过多方面的充分讨论,包括个案事例的讨论和理论的升华、概括的相互结合,使得我们更容易对一些问题有一个深入的理解。总的感觉是我们现在这个讨论班渐入佳境,相信以后几次会更好。谢谢大家的参与。当然,首先谢谢李先生。(掌声)


[1] 郭店楚墓竹简《六德》篇有云:“为父绝君,不为君绝父;为昆弟绝妻,不为妻绝昆弟;为宗族杀朋友,不为朋友杀宗族。”

[2] 劳伦斯·科尔伯格(1927—1987),美国教育心理学家、儿童发展心理学家。他继承并发展了皮亚杰的道德发展理论,着重研究儿童道德认知的发展。他以人的道德判断力为着眼点,进行了大量的实验分析,提出了“道德发展阶段”理论,在国际心理学界、教育界引起了很大反响。他认为一个人道德判断的发展一般要经过“三个水平六个阶段”,它是一个由低到高、顺序发展的过程。“三个水平六个阶段”具体是指:1.前世俗水平,它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以惩罚和服从为定向,第二阶段以行为是否对自己或别人有利为定向。2.世俗水平,即第三、四阶段。第三阶段以自己的行为是否得到别人的喜爱或赞扬为定向,第四阶段以维护权威和秩序为定向。3.后世俗水平,即第五、六阶段。第五阶段以社会契约为定向,第六阶段以普遍的道德原则为定向。

[3] 参见邓碧清译注:《文天祥诗文选译(修订版)》,南京:凤凰出版社,2011年5月版。

[4] 出自文天祥死后在其衣带中发现的遗诗:“孔曰成仁,孟曰取义,惟其义尽,所以仁至。读圣贤书,所学何事,而今而后,庶几无愧。”